主义问题道德合法性、人类社会发展一个规律

一百年前的夏天 , 正值“五四运动”之后不久 , 胡适先生发表《多研究些问题 , 少谈些“主义”!》一文 , 劝说人们“多多研究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 那个问题如何解决 , 不要高谈这种主义如何新奇 , 那种主义如何奥妙”、“空谈好听的‘主义’ , 是极容易的事 , 是阿猫阿狗都能做的事”……从此引发“主义问题”之争 , 一时成为热门话题 。在一百年后的今天 , 在笔者看来 , 主义、问题固然不应该回避 , 而且我们更应深入研究到道德和合法性的情况 。中华传统文化中 , 形成了以仁义为基础的道德 。 道德不是一种物质 , 不能够称重量 , 不能够量长短、大小 , 怎么办?我这里引入“格局”一词 , 来评价道德之份量 。 道德好比雨露之滋润万物 , 滋润之范围越广大、越均匀 , 则认为道德格局越高 。 土匪强盗杀人越货 , 缺德 。 一个人专注营造自己的安乐窝 , 不妨害他人和社会 , 个人主义 , 道德格局就很小 。 一个人投身于某一个群众团体 , 为团体谋福利 , 团体主义 , 道德格局就大些 。 一个人投身于某一个阶级 , 为阶级谋福利 , 阶级主义 , 道德格局就比较大 。 一个人投身于人类事业 , 为全社会、各阶级谋福利 , 自由主义 , 道德格局更高 。 总而言之 , 人之道德格局 , 大致可以分为:一、个人主义道德格局;二、集体主义道德格局;三、阶级主义道德格局;四、自由主义道德格局 。 这体现道德格局的阶梯性、或者等级性 。盖一种主义好或者不好 , 与道德格局之大小、高下有关 , 好的主义 , 道德格局必定是高的大的 。 不好的主义 , 道德格局也是不高不大的 。 而如果实行道德格局不高不大的、不好的主义的话 , 就会出现诸多重大社会问题 。 而这些重大社会问题 , 是令人头痛的 。 而且 , 道德格局之大小高下 , 往往涉及到合法性的判断 , 道德格局较高大者 , 合法性就比较大 。 如果我们要求提高合法性 , 就应当从提高道德格局着手 。 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 , 其规律是向较高大的道德格局、较大的合法性的方向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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