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财讯“我跟我妈用同一台电脑炒股,有错?”关于出借证券账户,真相…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 新《证券法》的第五十八条以及所对应的第一百九十五条处罚措施 , 在几个月的征求意见期里原本寂寂无闻、正式实施后的两个月里也乏人关注 , 这两天却在资本市场引起广泛讨论 , 甚至影响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价 。
“我跟我妈用同一台电脑炒股 , 有错?”
在新《证券法》实施两月之际 , 其关于“单位和个人证券账户不得违规出借”的规定 , 引发市场强烈争议 , 而这个争议还在持续 。 昨日媒体也纷纷将券商从严监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账户炒股”的行为 , 被视为“导致B股大跌”的一个或然因素 。
而在昨日腾讯财讯公众号的新闻——《借父母配偶账户打新?对不起 , 以后这样操作违法 , 最高罚50万!》评论区 , 网友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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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米米”评论:
米米:“我跟我妈都在家炒股 。。。 都可能用到同一台电脑 。。。 有错?”
还有网友评论:
——“不仅同一台电脑 , 家里就一根网线 , 一个路由器啊”
——“我寻思券商要是这样的话 , 我刷我爸信用卡是不是还得判我信用卡诈骗?”
——“家里炒股还要配几台电脑了?促进消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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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财讯“我跟我妈用同一台电脑炒股,有错?”关于出借证券账户,真相…】那这事儿 , 究竟如何解读?
出借证券账户违法?别让这事搞得人心惶惶
《证券时报》采访人员蔡江伟今日的文章表示:这事之所以在股民群体中引发强烈反弹 , 一个重要的背景是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 , A股上市公司业绩造假的恶行 , 最多也只是顶格60万的罚款 。 在这样的惯性认知下 , 亲友之间再普通不过的出借账户行为 , 明明“人畜无害”却要罚款50万 , 在情理上自然形成强烈冲击 。 法律原本应该有公平准绳的属性 , 但在这一刻 , 似乎出现了偏差 。
文章表示 , 当然 , 这里并不是为出借账户的举措进行辩护 。 事实上 , 经常有因代操作账户而引发的利益纠葛见诸报端;一些特定的群体 , 诸如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 , 以及证券从业人员等 , 他们如果借用他人证券账户操作 , 等于变相绕开法律禁令;此外 , 出借账户还为操纵市场、违规举牌等行为带来莫大便利;诸如此类 , 确于“三公”原则有悖 , 应该严厉禁止 。
但抛却董监高、从业人员等特定情形 , 直系亲属之间代操作账户是否构成“借用”应该存在疑问 。 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 , 夫妻之间的财产为共同所有 , 股票账户及其资产自然也符合共有的定义 , 代为操作是否能称之为“出借账户”?打个比方 , 丈夫开着登记在妻子名下的车出门 , 法律上应该不算“借用”;又或者 , 父母住在产权人是其子女的房屋里面 , 按大多数人的理解 , 恐怕也不能称之为“借住” 。 而普通亲友之间出借账户 , 帮忙操作 , 分仓打新以提高收益等行为 , 亦十分常见 , 如果没有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等违法情形 , 还是应该以积极引导为主 , 罚款只是作为最终的震慑措施而存在 。 至于分仓打新 , 归根结底是因为制度红利 , 只要红利尚存 , 一定会有各种办法来绕开禁令;如果真觉得这种行为不应存在 , 那直接在制度上把打新红利取消即可 , 分仓打新自然会消失 。
文章指出 , 一个国家的司法资源总是有限的 , 法律不应该明显与已经具备普遍认知的情理伦常产生冲突 , 否则会让系统也不堪重负 。 值得一提的是 , 新《证券法》条款中这个罚款50万的表述 , 没规定必须罚 , 而是“可以处罚” , 这事实上留下了灵活操作的巨大空间 。 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在恰当的时机 , 及时作出相应的解释 , 给广大市场参与者明确的预期 , 避免让其成为人心惶惶的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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