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能理解,但不想“被通知”降薪能理解,但不想“被通知”( 二 )


实施特殊工时制向人社部门报批时,需要附上职工的联名意见 。可林源静说,自己从未收到过企业发出的征求意见书,询问身边的工友,也没有几个人能说清楚新制度中的“门道” 。
“被通知”“被迫接受”“被降薪”……疫情之下,一些劳动者正遭遇这样的问题 。采访中,面对疫情期间的薪资问题,齐飞和林源静都表达了想要获得“话语权”和“议事权”的期待 。
“疫情期间企业的降薪行为可以理解 。我们可以坐下来谈、一起商量 。”齐飞表示,“拿一张降薪通知应付我们这些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工人,把工人接受降薪当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太没有人情味!”
和齐飞一样,选择争取“话语权”的还有厦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市场销售总监张欣 。她不想被迫等待HR发来“降薪通知”,而是在复工第一天主动给总经理递交了一份自己起草的“降薪协议”:自愿降薪50%,一周5个工作日坐班3天、休息2天 。张欣说:“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企业不征求职工意见,直接发文降薪的操作方式,存在法律风险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家焱表示,若出现职工反对,企业直接发文降薪的行为可能被视为违法,如果职工就此提出离职,企业要支付相应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 。
“疫情下,企业降薪不可任性 。”黄家焱呼吁,疫情期间的薪资问题要引入职工民主参与,纳入集体协商内容,提交职代会审议,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采访人员李润钊)
[ 责编:袁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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