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原广发基金经理与女同学老鼠仓获刑 趋同交易5000余万( 二 )


综上 , 张某的账户与白某下达交易指令的广发聚丰(270005)、广发改革先锋进行趋同交易10只股票 , 分别为航天科技、南天信息、联络互动、四维图新(002405,股吧)、泰亚股份、瑞康医药(002589,股吧)、中元华电、银之杰(300085,股吧)、汉得信息(300170,股吧)、三六五网;与白某管理的基金发生趋同交易金额共计5651余万元 , 趋同获利共计307.692万元 。
曾因与老婆用他人账户交易被罚 又因与女同学“老鼠仓”获刑
2017年3月22日、27日 , 白某、张某先后主动投案 , 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
除此之外 , 白某在2017年7月因违法违规进行证券投资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 , 并处以5万元罚款 。 而彼时 , 白某受罚是因为在任职期间 , 自己和妻子共同控制他人账户进行证券投资 , 但未按规定将其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向广发基金申报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白某作为基金公司从业人员 , 违反规定 , 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信息 , 暗示他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 张某明知他人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信息 , 并利用该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也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
法院还认为 , 白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并向张某提供 , 而张某控制账户并支配收益 , 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当 , 不宜划分主从 。 鉴于白某、张某均有自首情节 , 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 并缴纳罚金 , 认罪悔罪 , 依法对白某、张某宣告缓刑 。
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白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并处罚金160万元 。 (已缴纳)
二、张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并处罚金150万元 。 (已缴纳)
三、没收张某的违法所得307.692万元 。
(法说资本 恢恢/文)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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