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 五 )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生待遇
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 , 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 , 学业期满 , 成绩合格 , 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学历证书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单独设置人才培养方案 , 采用2-6年弹性学制 , 教学安排根据实际报名、考试及录取情况单独编班或另行安排完成教育培养 。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 。 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 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七条 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主动向我校联系提出申请 , 学校将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 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 , 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 , 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 ,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http://www.sic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ict.edu.cn
E-mail:sdsyzs@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邮编:250103 。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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