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要建20家以上,嘉兴助推龙头企业构建“最强大脑”

今天 , 采访人员从市科技局了解到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高水平建设创新企业研究院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嘉兴建设创新企业研究院的目标任务、建设要求等具体事项 , 为嘉兴建设创新企业研究院指明了方向 。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 “创新企业研究院”是指由嘉兴市产业龙头企业独立创建或与产业关联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创建 , 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的高层次、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
[]3年要建20家以上,嘉兴助推龙头企业构建“最强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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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 , 我市将围绕嘉兴市重点领域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 集聚整合国内外一流龙头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等优势科技创新资源 , 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 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的高能级创新平台 , 有力支撑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 , 全市建设创新企业研究院20家以上 。建设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 , 统筹规划、合力推进 , 全程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 , 重点面向世界产业创新发展前沿 , 吸引央企、大型国企或世界500强企业参与 , 引入创新资源和产业链资源 , 建设研发总部 , 开展原始创新和技术攻关 , 引领带动整个产业高质量发展 。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 , 建设要求将围绕五大导向:坚持科研导向 , 围绕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开展创新研发活动;坚持绩效导向 , 明确运行管理机制;坚持主体导向 ,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支持的创新投入推进体系;坚持人才导向 , 引进集聚全国、全球顶尖人才团队;坚持需求导向 , 承担战略性重大科研攻关任务 。
值得关注的是 ,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 。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将按“一企一策”方式给予创新企业研究院建设经费支持 , 专门用于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攻关、人才引进、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我市将对创新企业研究院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 建立全过程管理的信息系统 , 组织开展创新企业研究院建设运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 , 实行优胜劣汰;我市对完成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可给予70%以上的权属奖励;创新企业研究院的科技创新人才因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或股份奖励等所得 , 其实缴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部分的税额 , 由所在地政府给予相应的专家津贴补助;我市还对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并成功产业化且取得显著效益的项目 , 给予成果受让方相应补助 。
【[]3年要建20家以上,嘉兴助推龙头企业构建“最强大脑”】此外 , 《意见》提出要实行统一规范名称 , 并明确提出了嘉兴市创新企业研究院创建条件、流程、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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