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居■户口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和村并居”时会分配安置房吗?

【并居■户口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和村并居”时会分配安置房吗?】户口不在农村 , 但在农村有房子 , 通常会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以前户口在农村 , 通过申请宅基地合法建设的农村房屋 , 后来户口迁出农村;二是 , 非农业人口通过继承农村父母遗产获得的农村房屋;三是 , 有些城市人到农村购买的农村房屋 。这三种情况 , 前两者是合法拥有 , 后一种是非法拥有 。所以 , 在农村实行合村并居时 , 其安置待遇是不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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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 , 农村合村并居 , 不是城市棚户区改造 , 政府出资帮助农村合村并居 , 并不是从中谋取利益 , 不存在多盖房产用来拍卖的问题 , 并且 , 合村并居后的建房的土地 , 仍然是农村建设用地性质 , 而不是商用土地 , 其土地仍规农村集体所有 。所以 , 农村合村并居 , 不可能像城市棚户区改造那样 , 一栋房屋可以换两处楼房 。农村合村并居的安置 , 是对农民房屋进行折价 , 安置到新的地方购买新的房屋 , 除了国家补助以外 , 不足部分应该有农民负担 。对于农村居民 , 在新的地方购买住房 , 是按照成本优惠价购买的 , 即在成本的基础上再进行优惠 , 这优惠的部分便是政府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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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对于农村有房 , 但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员 , 在合村并居时如何安置呢?首先 , 可以肯定地说 , 对于户口不在农村但合法拥有农村房屋的人员 , 其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与纯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年限不同 , 即 , 户口不在村的 , 宅基地使用年限为长期 , 户口在村的 , 宅基地使用年限为永久 。户口在村的 , 合村并镇时对旧房折价补助后 , 享受成本优惠价购买安置地房屋 。户口不在村的 , 可以选择房屋置换 , 也可以选择房屋现金补偿 。如果选择房屋现金补偿 , 就不会再在新的地方安置住房;如果选择房屋置换 , 就是取得房屋补偿款后 , 也可以和普通农村居民那样 , 到新的地方购买安置房屋 , 但是 , 由于其户口不在农村 , 不能享受成本优惠价购买房屋 , 只能享受成本价购买房屋 , 也就是说 , 这些人员不享受政府对农村居民的安置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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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道理非常明白 , 因为户口不在农村 , 就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 , 虽然房屋可以补偿 , 但没有安置补偿 。虽然这些人员也可以享受新的地方购买房屋的待遇 , 但只可以享受原有房屋面积的成本价购买 , 如果购买新房超出原有房屋面积 , 超出部分按照综合成本价购买 , 即高于成本价购买 。而农村居民如果新购房屋超出原有面积 , 则超出部分享受成本价购买 , 未超部分享受成本优惠价购买 , 这就是两者的不同 。
对于非农村户口 , 而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的农村房产 , 因为其不是合法取得 , 不享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所以在合村并居时 , 只会对其购买的房子进行折价补偿 , 不允许其到新的安置地购买房屋 , 即使综合成本价也不允许 , 也就是说 , 这批人将不再拥有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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