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和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二 )


【案件索引】
一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8)内0102民初3716号(2018年8月26日)
【判决结果】
1、被告尚剑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张哲定金1000元;
2、被告尚剑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哲违约金15万元;
3、驳回原告张哲其他诉讼请求 。
##典和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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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理由】
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 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同合法有效 ,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原告依约支付了定金 , 双方买卖合同中约定被告应当在2018年2月13日前 , 将房屋首付款430000元交付原告 , 被告拒绝将房屋出售给原告或者提高房屋价格即构成违约 , 被告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 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的2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明被告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 被告违约在先 , 故原告请求被告承担违约金150000元的诉求 , 本院予以支持 。
被告辩称违约金太高 , 请求降低 , 由于该房屋所在地段靠近学校 , 房价上涨较快 , 被告的违约 , 导致原告以该价格已经无法购买到同等地段 。同等面积的房屋 , 双方的约定并不高与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 , 故被告的该辩解 , 本院不予支持 。
【案例注释】
本案属于房屋买卖合同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典和案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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