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彭电动车电动车又出新规定,有电动车的车主!一定要看!
《电动车管理条例》涵盖了源头管控、车辆登记、文明通行、保障和监督等方面 , 统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
本文插图
1、整车和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金彭电动车电动车又出新规定,有电动车的车主!一定要看!】增加了进口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 。 维修更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也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 。
2、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在通行中 ,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 不得有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 禁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
3、驾驶人强制戴头盔
最终出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将鼓励佩戴安全头盔 , 修改为 "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 , 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 。 这意味着江苏已经从立法上确立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强制佩戴安全头盔的制度 。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4、搭载人员年龄放宽至16岁
另外一个调整是 , 《电动车管理条例》将搭载人员年龄限制放宽至十六周岁 , 满足更多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刚性需求 。 此外 , 《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 , 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
5、超标车过渡期不变
《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前按照省、设区的市有关规定申领临时信息牌的两轮电动车 , 在规定的过渡期内(2022年12月31日止)可以上道路行驶 , 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 否则将处200元罚款 。 另外 , 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驶 。
本文插图
《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实施 , 将波及厂家、经销商、消费者等各个层面 , 尤其是增加了限速、戴头盔等强制性规定 , 建议大家尽早规范生产和销售、文明出行 , 以免被处罚 。
推荐阅读
- 上游新闻|重庆首例 !买电动车后物业公司不让安装充电桩!法院判了
- 闪电新闻|安丘市公安局城里派出所抓获“电动车大盗”破案21起
- 顺风车|男子盗窃电动车后逃离中山,民警联手网约顺风车司机抓贼
- 乐居网|注意!徐州已有160余名骑电动车的被查……
- 摆摊得有电动三轮车
- 桂林生活网|突发!桂林一货车连撞多辆电动车,现场有人受伤倒地不起
- 福州新闻广播|偷你电动车的人,栽了!
- 商洛看点|骑共享电动车发现一只钱包,商洛女教师拾金不昧
- 平安吉林|突发!福州一小区架空层大火,烧毁百辆电动车!
- 时间新闻|提醒!网贷又出新套路 夫妻双方遭到“轰炸式”催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