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编■民法典草案:自愿参加有风险文体活动要“自甘风险”

【侵权责任编■民法典草案:自愿参加有风险文体活动要“自甘风险”】侵权责任编■民法典草案:自愿参加有风险文体活动要“自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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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跟朋友一起踢足球、打篮球 , 一不小心被对方碰到受了伤 , 到底能不能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 , 受了伤 , 学校到底担不担责?此次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中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 。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规定:一是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 , 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 , 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二是如果活动组织者为学校等教育机构 , 应当适用学校等教育机构在学生受到人身损害时的相关责任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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