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出事故 民警“替”肇事者赔了对方200元

扬子晚报网5月17日讯 (通讯员 侯峰钟 葛明才 采访人员 王国柱)5月15日中午12时10分,泰州兴化市中堡镇一加油站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赴现场处理后,不仅认定了事故责任,还“替”肇事者赔偿了另一方车主的损失,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扬子晚报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出事故 民警“替”肇事者赔了对方200元
扬子晚报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出事故 民警“替”肇事者赔了对方200元
文章图片

民警在事故处理现场
当天,在接到110指令后,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李中中队值班民警曹桂国、毛炳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发生在红绿灯路口的碰擦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撞上了左侧行驶的轻型箱式货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一开始,双方都咬定是对方闯红灯违法。
曹桂国在调取了现场的监控录像后,当即认定电动三轮车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时童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通过路口时违反信号指示灯规定,系闯红灯通行,而轻型厢式货车是绿灯正常直行。
因为负全责,电动三轮车车主童某不仅要自己维修车辆,还要赔偿轻型厢式货车的维修费。但曹桂国在协调过程中了解到,童某车上载带的妻子多年来因身患尿毒症,家庭极度贫困。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曹桂国对童某批评教育后,主动与货车司机协商,当即用手机帮童某支付了事故赔偿金200元。200元的维修费虽说不多,但面对童某的家庭,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扬子晚报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出事故 民警“替”肇事者赔了对方200元】曹桂国说,出门在外,大家都不容易,但一定要注意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千万不能不遵守交通规则。曹桂国既秉公执法处理了此次交通事故,又献爱心化解了双方可能发生的矛盾,他的举动赢得了在场群众的称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