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全市严查五类涉电动车违法行为
采访人员昨日获悉 , 五城区(除长乐外)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 , 于日前联合开展整治非法销售和改拼装电动自行车执法行动 , 时间至6月9日为止 。联合执法部门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联合执法行动 。
【■福州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全市严查五类涉电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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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从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 联合执法行动已经展开 , 重点针对5类行为 , 分别是: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行为;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擅自篡改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行为(包括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信息、电动机编码信息、车辆产品合格证信息等);未建立电动自行车进货、销售台账行为;销售带绿牌电动自行车行为 。
“为确保行动保密性和督查的有效性 , 执法行动开始前15分钟才公布检查路线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针对上述5类行为 , 联合执法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
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3C认证、未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行为 , 经现场核实后 , 市场监管部门当场查扣车辆 , 并从严从重查处 。情节严重的 , 吊销营业执照 , 构成犯罪的 , 移交辖区派出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商家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 经现场核实后 , 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
擅自篡改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行为 , 经现场核实后 , 市场监管部门查扣车辆 , 移送青口涉案停车场;属于套牌或伪造行驶证的 , 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
销售带绿牌电动自行车行为 , 经现场核实后 , 属于合法报牌车辆但车主不在现场的 , 由交警部门实施扣车审查 , 移送青口涉案停车场 , 并由车主本人凭身份证件到青口涉案停车场领取;属于套牌或伪造行驶证的 , 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
上述负责人表示 , 自5月11日以来 , 联合执法部门共检查了鼓山镇、王庄街道、象园街道等地47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和修理店 , 店内暂未发现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无3C认证和目录外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
对岳峰镇2家未建立销售台账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 , 以及鼓山镇2家销售旧国标车和存在改拼装行为的经营户 , 目前均已立案查处 。(来源:福州晚报采访人员 张旭 通讯员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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