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卡注册“摩卡”为商标 还告咖啡店侵权

本报讯(采访人员高健)摩卡食品有限公司把“摩卡”注册成商标 , 为此 , 该公司把咖啡店告到法院 , 要求禁止使用“摩卡咖啡”字样 。 海淀法院近日判决:咖啡店使用“摩卡”“摩卡咖啡”字样不构成侵权 , 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
摩卡公司诉称 , 其经授权依法享有“摩卡咖啡”“摩卡”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经过长期的连续使用和宣传推广 , “摩卡咖啡”等系列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 去年3月5日 , 摩卡公司发现玛俪琳北京分公司及玛俪琳公司在其经营的咖啡厅菜单上使用“摩卡咖啡”字样 , 认为该行为侵害了摩卡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被告咖啡店认为 , “摩卡咖啡”字样并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 因为“摩卡咖啡”本为商品通用名称 , 摩卡公司无权禁止他人的正当使用 。
法院审理认为 , “摩卡”为咖啡的品种之一 , 其对应的英文单词为“MOCHA” , 摩卡公司虽然注册有“摩卡”系列商标 , 但无权禁止他人非商标性使用这些字样 。 本案中 , 二被告在使用“摩卡咖啡MOCHA”时均系作为其店铺中销售的一款咖啡饮品的名称进行使用 , 其在菜单上使用“摩卡咖啡MOCHA”字样 , 系与其他口味咖啡进行并列展示 , 并无突出或显示任何与摩卡公司关联的字样;二被告还在“摩卡咖啡MOCHA”字样下方告知该饮品的制作原料 , 在此情况下 , 公众不会认为其提供的咖啡来源于摩卡公司 。
综上 ,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目前本案已生效 。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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