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一家浙江优秀侨资企业

飞鹤度假山庄破产内幕掲秘(二)(一)、2013年,刘永利因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系刘永利个人独资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 资金周转困难,拟推进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和请求启动房屋及土地收储项目 。 分三次向刘建武借款计1700万元(备注:当日返还60万元) , 月息3% 。 实际使用借款金额1640万元 。(二)、按刘建武要求 , 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同意将土地证为刘建武的关联企业“青田三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向青田中信银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 该1000万元贷款 , 每年展期一次 , 时长5年多时间 , 2018年8月才予以偿还 。该1000万贷款与1700万借款的内在关系?1000万贷款后续展贷期间的实际用途(用于经营生产还是转借他人)?(三)、刘永利当年逐月支付给刘建武20余笔 , 合计金额1056.2816万元(备注:不含当日返还的60万) 。说明:刘永利支付给刘建武的资金 , 大多数打入刘建武指定的其它人员帐户内(下同) 。(四)、2013年开始 , 刘建武通过其关联的平台企业即青田县安特小额贷款公司(备注:刘建武任董事长)按排贷款发放给刘永利亲友(或员工)50多人 , 由刘永利及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提供担保 , 资金由刘永利使用 , 并由刘永利负责支付每月利息及落实贷款到期偿还事项及重新办理贷款事项 , 贷款合同借款人配合前往办理贷款手续(下同) 。 贷款资金用途:支付上述第3项资金、支付安特小额贷款公司的每月利息及少量用于刘永利个人它用等 。自此开始 , 刘永利的亲友(或员工) , 先后有50余人 , 被捆绑到了刘永利向刘建武个人借款的债务链条上了 。安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月利率从1.5%至2%不等 。 刘建武还向刘永利索要月利率3%与贷款合同约定月利率之间差额利率的利息 。(五)、安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合同约定的是月利率 , 但该公司每逢小月按月利率结息 , 每逢大月按31天结息 。 每年多收取7天利息 。 当年年未 , 双方未办理债权债务结算手续 。(六)、2014年刘永利分二期向刘建武借款计1300万元(备注:当日返还合计416.5万元) , 月息3% 。 实际使用借款金额883.5万元(备注:此借款金额小于2013年支付金额1056万元 , 具有“复息”借款的性质) 。(七)、刘永利当年逐月支付给刘建武累计537.9万元(不含当日返还合计金额416.5万元) 。(八)、当年安特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向刘永利亲友(或员工)提供贷款(刘永利及飞鹤度假山庄提供担保)用于支付上述第7项、贷款每月利息、新贷还旧贷等 。 贷款余额持续增加 。 当年年未 , 双方未办理债权债务结算手续 。(九)、2015年1至2月 , 刘永利累计支付给刘建武合计金额498万元 。说明:2013年1月底至2015年2月的二年时间内 , 刘永利向刘建武借款累计3000万元 , 实际使用借款金额2523.5万元 。 刘永利向刘建武支付累计金额2092万元(不含当日返还合计金额476.5万元) 。 两者差额431.5万 。(十)、当年安特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向刘永利亲友(或员工)提供贷款(刘永利及飞鹤度假山庄提供担保)用于支付上述第9项、贷款每月利息、新贷还旧贷等 。 贷款余额持续增加 。 当年年未 , 双方未办理债权债务结算手续 。(十一)、2016年1月14日 , 刘永利支付给刘建武10万 。(十二)、1月14日至15日 , 刘建武从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一期土地收储款中强行索取3600万元(分三笔转帐) 。 简要经过:在时任某局局长尹某某的帮助下 , 在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前 , 要求刘永利保证优先按排3600万元支付给刘建武 。 在支付土地收储款前 , 将收款帐户的银行卡及刘永利本人身份证交由刘建武指定的第三人保管并监管资金安全支付给刘建武;‚土地收储资金支付后 , 由指定的第三人监管人与刘永利同往银行 , 并由该第三人监管人办理3600万元资金转帐事项 , 刘永利现场告知密码 。说明:该3600万元 , 占一期收储土地25558.1平方米的土地补偿金额3887.38万元的92.6 % 。综上:刘永利向刘建武个人借款金额3000万元 , 实际使用借款2523.5万元 , 累计向刘建武支付或被强行索要支付合计金额6178.5万元(含当日返还合计金额476.5万元) , 扣减本金后差额3178.5万余元(不含当日返还合计金额476.5万) , 该3178.5万元远远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金额 。自被强行索取3600万元后 , 刘永利要求办理结算手续 , 并交还相关借条 , 但刘建武拒绝办理结算手续 。(十三)、1月14日 , 刘永利向刘建武友章文浩借款150万元 , 月利率3% 。(十四)、2月5日 , 刘建武以刘永利拖欠个人借款利息和拖欠安特小额贷款公司利息等事项拟提起诉讼为由 , 迫使刘永利同意(备注:刘永利担忧其它债务的债权者仿效起诉 , 引发资金链断裂危机)签订1000万元借款协议 。 借款资金到帐当日以支付利息为名 , 返还给刘建武1000万元 。此1000万借款系典型的虚增借款和恶意垒高债权债务行为 。(十五)、4月5日刘永利支付给刘建武15万元 。当年安特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向刘永利亲友(或员工)提供贷款(刘永利及飞鹤度假山庄提供担保)用于支付贷款每月利息、新贷还旧贷等 。 贷款余额持续增加 。 当年年未 , 双方未办理债权债务结算手续 。(十六)、2017年1月25日,安特小额贷公司向刘永利亲友朱翠燕发放贷款425万(刘永利及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提供担保) , 因朱翠燕的银行卡保管在安特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手上 , 在该425万贷款放款当日 , 被刘建武直接转走 , 划入到其关联帐户内 。说明:上述被刘建武擅自转入他人帐户的425万元 , 没有任何合法的债权依据 , 刘建武也未出据任何凭证交给刘永利或朱翠燕 。 刘永利每月承担支付该425万贷款利息8.5万元 , 年利息102万元 。当年安特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向刘永利亲友(或员工)提供贷款(刘永利及飞鹤度假山庄提供担保)用于支付贷款每月利息、新贷还旧贷等 。 贷款余额持续增加 。 当年年未 , 双方未办理债权债务结算手续 。(十七)、2018年8月 , 刘建武在时任某局副局长程某某的帮助下 , 强行索取二期土地收储款5000万元 。 简要经过:县政府会议纪要规定首付比例70% , 刘建武为保证从中获得5000万元 , 某局同意将首付比例提高至90%;‚在签订二期土地收储协议前 , 刘永利须先行办理5000万元委托支付手续;ƒ委托支付5000万元手续办妥并交付给程某某后 , 才办理签订二期土地收储协议;„5000万元中有3700万元指定用于支付清偿刘永利亲友(或员工)向安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提供担保)本金3395万元及部分利息 , 被强行要求在委托支付手续中一并转入刘建武妻子个人帐户内 。刘建武在“保护伞”的保护下 , 未经法定程序确认合法债权金额的情况下 , 先后二次从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的土地房屋收储款中强行索取8600万元 , 该金额是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一、二期收储项目中全部土地补偿金额8383.6万元的102.58 % 。刘建武通过尹某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帮助 , 强行索取3600万元和通过程某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帮助 , 强行索取5000万元 , 二项合计8600万元 , 其中属于合法债权的金额有多少?没有合法债权的金额有多少?没有合法债权而强行索取属于刘永利合法财产的巨额财物之行为 , 是属于何种法律行为?刘永利向刘建武个人借款总计4150万元(其中当日被索要返还1476.5万) , 实际使用借款金额2673.5万元 , 而支付和被索要支付金额扣减全部本金金额后的金额为4928.5万元(不包括汇入个人帐户内用于支付给安特小额贷款公司清偿贷款的3700万元) 。 该4928.5万元 , 是实际使用借款金额2673.5万元(备注:其中有约近2000万元实际使用时间约为一年 , 约700万实际使用时间约为3年))的1.84倍 , 远远超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金额 , 且数额特别巨大 。(十八)、截止2018年10月25日 , 据安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给刘永利的清单记载:刘建武截留刘永利支付给安特小额贷款公司用于偿还担保贷款本金及利息的3700万元中的1482万元 , 致使刘永利亲友(或员工)已经因清偿而应当消失的贷款债务依然处在未偿还状态 。刘建武身为安特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 , 利用职权将刘永利用于归还给安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贷款的3700万元资金汇入其妻子个人帐户内 , 并从中截留1482万元 , 此行为是何种性质法律行为?(十九)、自2013年至2018年 , 安特小额贷款公司向刘永利亲友(或员工)发放贷款 , 刘永利累计向安特小额贷款公司支付利息2682万元 。 其中 , 安特小额贷款公司因违反贷款合同约定的月利率 , 每年7个大月多收7天利息 , 仅此一项 , 刘永利被多收取利息近49万元 。(二十)、2019年12月12日安特小额贷款公司先后向刘永利亲友发出数份《摧讨函》 , 载明未偿还贷款金额1600万元 。 此行为涉嫌企图向已实际清偿贷款债务的主债务人及担保人 , 再次主张债权 。刘永利通过邮寄的方式 , 书面向多个职能部门的“扫黑办”进行了实名报案 。 五个月时间过去了 , …… 。“世界青田”是著名的侨乡 。 愿公平正义 , 早日到来…… 。敬请各位法律大咖 , 依据上述事实 , 提供或发表法律意见 。以上掲秘如有虚假 , 我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掲秘举报人:青田县飞鹤度假山庄总裁:刘永利电话:13967091601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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