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石景山430项行政执法权赋权街道

本报讯(采访人员 孙云柯)采访人员近日从石景山区获悉 , 该区向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 , 7月1日起各街道将作为执法主体 , 行使原由城管执法、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健康等4个部门承担的430项行政执法职权 。
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 , 7月1日起 , 石景山区将有5类、共430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 , 将市容环境、扬尘治理、违建查处、河道管理等违法行为易于确定、执法程序简便易行的事项的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由职能部门下放至街道办事处 , 解决目前一些“看得见的管不了”的问题 。
执法权下放的同时 , 人员编制也向基层倾斜 , 石景山在现有城管执法编制总量内 , 进一步向街道下沉执法编制 , 实现街道执法编制在本区城管执法编制总量中占比达到85%的目标 , 壮大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同时 , 又有效补充了一线执法力量 。 目前 , 区城管执法局已先期与各街道开展精准对接 , 开展下沉人员工作交接和人事调动相关工作 , 5月底前下沉人员将全部到岗到位 。
7月1日起 , 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执法权限 ,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 , 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也将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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