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警方捣毁一涉企盗窃团伙,抓获4名嫌犯

5月16日 , 沭阳县义乌路派出所接辖区某工厂报警 , 称其厂内铅块被盗 。接警后 , 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 通过监控追踪、轨迹研判等手段 , 于当日便将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和章某某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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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警方捣毁一涉企盗窃团伙,抓获4名嫌犯】经查 , 2019年10月以来 , 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和章某某多次结伙 , 在夜间潜入该工厂车间盗窃铅块 , 并将铅块销售给章某柱 , 非法获利140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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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柱在明知铅块系潘某某和章某某盗窃所得 , 为了获取利益 , 仍然低价收购他人犯罪所得并转手倒卖给孙某某 , 5月17日凌晨 , 民警将章某柱抓获归案 , 5月18日凌晨 , 民警将孙某某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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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和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章某柱和孙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会受到刑事法律追责 , 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 , 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物品 。同时 , 要大力弘扬社会正义 , 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线索 , 应该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 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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