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怎样界定

1、"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的名称是“精神损害赔偿金”。在人身损害案件中,大多数情况下,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一方人身损害,并且受害方伤情构成伤残等级(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或者造成受害方死亡的,才会发生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五万,根据伤残级数依次递减)。除伤残等级和死亡以外,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才会发生精神损害赔偿金(例如照相馆把重要的照片搞丢了之类)。2、“营养费”法律上也有,但是标准很低,20元一天,而且具体赔多少天要根据评估鉴定报告确定。3、朋友坚持不给的话,构成法律上的纠纷,如果对方需要通过起诉解决这个问题。
■网友的回复
不伤残,没有一分钱。
■网友的回复
【精神损失费怎样界定】 侵权法中称之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一以此为关键词搜索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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