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熊孩子为游戏充值九千余元,家长也拒绝追认

东北网5月20日讯(张岩 采访人员 佘雨桐)“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 忽然想起在孩子学校门前看到过未成年权益保护热线的牌子 , 所以就想试着问问检察官我该怎么办?”近日 ,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在接到交办信息后 , 马上安排干警负责接听了市民赵女士的电话 。
赵女士和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 , 女儿读高三 , 儿子读小学四年级(11周岁)姐弟俩均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 , 平时都是通过给孩子发红包用于日常学习生活 。 因为疫情原因 , 赵女士没有外出打工 , 这期间她无意中看到儿子的里有多条消费记录 , 单笔最高支付达628元 , 共计支付9050元 , 经过询问才得知 , 儿子长期通过绑定银行卡充钱玩游戏 , 这为本不富裕的家庭造成了很大负担 。
干警了解情况后 , 认真做了记录 , 并告知询问人7日内予以答复 。 由于赵女士儿子的充值行为、金额已超越自己的行为能力 , 家长也拒绝追认 , 当日下午 , 为方便收集证据材料 , 书记员添加了求助者的 , 并取得了充值明细 , 在确认消费总金额后 , 向游戏公司反映了情况 。 在得到回复后 , 干警指导家长提交了各项信息 , 等待公司审核 。
经过核实注册游戏的身份证属未成年人本人 , 充值行为是在未成年人无人情况下完成的 , 最终游戏公司退还了消费记录的金额 , 共9050元 。
检察官提醒: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11岁熊孩子为游戏充值九千余元,家长也拒绝追认】充值
【11岁熊孩子为游戏充值九千余元,家长也拒绝追认】充值 , 就是通过各种平台为各通讯公司用户和游戏公司用户充值 。 可分为传统的营业厅缴费充值、纸质卡密充值和现代化的的c2c网上充值(速度达充值 , 在线充值 , 空中充值等)和b2c平台代充 。 充值是中国移动等运营商在全国新推出的一种充值方式 , 用户可以在指定的空中充值业务代理商那里 , 利用帐户间的转帐为客户进行话费充值(缴费) , 代理商在空中充值系统中建立代理商账户 , 指定一个手机号码与该账户关联 , 并预存一定金额的预存款 , 即可使用该手机号码 , 通过短信、语音、USSD等方式为客户进行话费充值(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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