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架把人骂自杀了会咋样

先占个坑,明天答。---------------------------------------王二不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必然要承担,具体比例参考司法解释。至于原因,真的很复杂,刑法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在刑法上,一个危害行为引起一个危害结果,行为与后果必须要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同时主观上存在罪过心理(罪过心理即故意或过失),才能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如果要王二承担责任,首先王二要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然后由该行为导致危害结果。1.什么叫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是指为法益创设危险或实害的行为。2.什么叫法益?法益的概念争论百年有余,通俗理解,法益是指刑法保护的利益。3.将危害行为与日常行为区分开如果是日常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不能认定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我说的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是哲学上的因果关系。比如A希望B坐汽车被撞死,给他一张汽车票,B还真发生车祸死掉了。A给B汽车票的行为虽然导致了B的死亡,但这是日常行为,不是危害行为。日常行为通常不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使偶然发生,两者也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4.辱骂是一种日常行为,因为通常情况下辱骂不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王二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也就不可能被判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等。但是要注意,公开场所公然辱骂对方导致其自杀可能构成侮辱罪。5.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王二如果和李大傻是熟人,王二知道李大傻这个人特别爱面子,辱骂他十分可能导致其羞愤自杀,仍然辱骂他导致了他的自杀。在这种情况下,辱骂就不是日常行为,而是危害行为。因为很明显,辱骂行为已经为李大傻的生命创设了危险,王二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仍然放任,是一种故意心理(间接故意)。在这种情况下,王二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PS:第5点我也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抛砖引玉吧。
■网友的回复
如果属实且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涉嫌侮辱罪。
■网友的回复
接受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不安,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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