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不再以天长地久为假设前提,而是被预设了有效期,将对人们的生活造成怎么样的影响

我没明白这个提议的点在哪里,我们现在的婚姻本来就是契约制啊可以随时解除随时复合,需要遵守的无非是过错方的补偿啊赡养啊和财产分割啊。七年一结是到时候不进行过错方补偿赡养和财产分割吗?我觉得不可能。那是七年内强制你不离婚吗?我看口气也不像啊。。。是为了提醒大家幸福有时限好好把握吗?个么为什么要把哲学问题上升个法律年限?这七年的点到底在哪里啊。如果一定要更自由的契约制,不如自己来签合同,就是虽然结婚自己商量随便结几年合同到期自然结束婚内财产自然对半分,过错赔偿以合同为准,赡养手续有孩子怎么养以合同为准等等。。。。但其实就是钱和快速通道的问题,你到底是婚姻过错后赔的多快好省还是事先走合同请律师性价比高,自己掂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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