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济南市多部门联合发文扶持幼儿园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陈敏)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6类房产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除1月至6月的房屋租金;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一配备防疫物资……5月20日 , 济南市教育局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扶持保障措施的通知》 , 推出系列“幼儿园扶持+”政策 , 通过拨经费、减房租、发补贴、免费用、减税费等举措 , 保障幼儿园实现良性发展 。
【山东教育报济南市多部门联合发文扶持幼儿园】该市将加快拨付生均经费补助 , 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基本拨款标准每生每年810元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 将今年1月至6月的生均经费拨付到位 。 同时 , 支持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疫情期间(含复园当月)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且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单位 , 需向家长退回今年1月份已收取的超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保教费 。 市、区(县)财政部门按照今年1月底的在园幼儿数 , 及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定额补助 。
对承租房屋所有权属于国有及集体的经营性房产的 , 包括租户通过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免收今年一、二季度房产租金 。 未享受上述租金减免政策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可以将生均补助经费用于支付疫情期间的园舍租金 。 对于不按政策进行减免的 , 承租方可向同级资产主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反映 。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民办幼儿园 , 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 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 。 自今年3月开始至复园当月止(不含当月) , 对为教职工购买五险及五险一金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补贴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缴生活垃圾费 , 期限从今年2月到复园次月止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需要的消毒液、口罩、防护服等物资 , 由区(县)统一采购后 , 按需分配给幼儿园 。
自3月1日至5月31日 ,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对运转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 , 由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 , 税务部门依法按照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的期限予以延长 。 对民办幼儿园办园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 , 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 , 欠费清缴期不超过疫情结束后3个月 ,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对注册为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幼儿园 , 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 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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