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推动新规落地 小习惯带动大文明(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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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州区淮海社区党委副书记 社区主任 杨芳
通过我们这个签名活动 , 自觉地加入到我们志愿者服务行列 , 践行咱们的新法规 , 能够真正地做一个文明长治人 。
@多举措推动新规落地 小习惯带动大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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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6月起施行
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 , 这也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 规定共18条 , 将从6月1号起正式施行 , 规定明确指出禁止随地吐痰的公共场所是指 , 本省的景区景点和城市规划区内人员相对集中的活动场所 , 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等文体活动场所 , 各类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工作场所 , 机关 , 团体 ,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办公生产场所 , 道路、机场、车站、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 公共交通工具 , 电梯轿厢等公共密闭空间等等 。此外规定还明确 , 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遮掩口鼻 , 吐痰时应当用纸巾 , 包裹后放入垃圾箱 , 禁止直接将痰液吐于公共场所的地面、墙壁、绿化带等 , 患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公民 , 在公共场所应当佩戴口罩防止传播疾病 。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属于违法行为 , 如被发现 , 将由县级以上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单位责令清除痰渍 , 拒不清除的将按不同区域进行相应处罚 。
来源 | i长治广播电视台
【@多举措推动新规落地 小习惯带动大文明】责编 | 杨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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