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看待上海离婚买房现象
针对这个问题,本律师专门写了篇文章,有兴趣的朋友可关注一下。
浅析以“假结婚”和“假离婚”方式购房的法律风险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张智然
最近,上海掀起了一个离婚买房潮,据悉,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离婚窗口竟然出现了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排队长龙,这使得一些民政
机关不得不祭出限号离婚的措施。另一方面,一些不具备在上海购房资格的非沪籍居民则通过与沪籍市民“假结婚”的方式取得在上海的购房资格,从而了结其在上海“安居”的心愿。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士,我想提醒正在或将要以此方式购房的人士这其中所蕴含的巨大的法律风险。
一、“假结婚”的潜在法律风险
所谓以购房为目的的“假结婚”,简单地说,是指一方以取得购房资格为目的而与有购房资格的异性登记结婚,但互不行使夫妻权利和义务的民事行为。这种所谓的“假结婚”,其“假”仅限于建立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而从法律上来说,双方却是名副其实的夫妻,因此,这种所谓的“假结婚”,是蕴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在:
1、一方“假戏真做”的风险
如前所述,这种所谓的“假结婚”,其完全具备婚姻关系的形式和实质要件,而一旦其中一方当事人尤其是男方“假戏真做”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目前,我国刑法对“婚内强奸”尚无明确规定,刑法学界和实践中对“婚内强奸”一说也是有争议的。不仅如此,如不幸遇到无赖之徒,那么对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也将产生一定的困扰。
2、一方不配合离婚的风险
既然是假结婚,那毕竟是要经历离婚程序的。可万一不幸遇到那种无赖不愿离婚呢?或者附条件的离婚呢?即:提出某种苛刻条件如支付一定数额的钱财方同意离婚。遇到这样的人,那是既耽搁了自己的青春,又有可能破财,可谓得不偿失。
3、财产的风险:
“假结婚”是手段,买房才是目的。而以“假结婚”的形式获得购房资格的人士,其购房自然是在登记结婚之后进行的,那么风险便也随之而来,其风险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所购房屋的风险;二是对方可能所负债务牵连的风险。先说所购房屋的风险,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以“假结婚”的形式购得的房屋可能会成为双方的财产,当然,这方面的风险还比较好防范,只需双方在购房前签订一份协议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明确约定即可。但是如果对方因为欠债而被第三方诉诸法律的话,那么以“假结婚”的形式所购的房屋,则极有可能成为第三人采取保全和执行的标的物。尽管“假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可能签有协议对彼此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这样的协议只在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以“假结婚”的形式购房的一方则极有可能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
二、“假离婚”的潜在法律风险
谈完了“假结婚”,再谈一下“假离婚”的风险。“假离婚”也同样存在上述三个方面的风险。实践中常有一些别有用心之徒,其早有离婚的念头,只是一方面担心对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面担心因离婚而破财,或担心挣不到小孩的抚养权,于是便以“假离婚”购房为由,从而假戏真做,以达到其真离婚的目的。而这样的人通常是早有预谋,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自己一方较为有利,因为是“假离婚”嘛,对方一般也都没有戒心,对协议条款不怎么上心,哪怕是“南京条约”也都不介意。结果是:离婚协议签订之后,一方若想复婚,另一方要么以各种理由拖着,要么明确表示不同意复婚,从而弄假成真,假离婚成了真离婚,受害一方是既赔人又破财,可谓“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即便是复了婚,但已经分割的财产不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变成了一方的婚前财产,如若再次离婚,另一方的利益必然受损。这样的案例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
当然,“假结婚”和“假离婚”方式购房的法律风险可能还远不止这些,或许还有连笔者都没有想到的各种风险。尽管如此,笔者认为:这类风险还是可以防范的,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也是想提醒那些试图以“假结婚”和“假离婚”形式购房的人士,如果非得完成在上海等限购城市“安居”的心愿,那么在进行相关交易时一定要慎重,睁大双眼,必要时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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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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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然 中国执业律师,一九八八年一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同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考,获得律师资格。自一九九三年十二月起至今在深圳执业,现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在三十余年的律师生涯中,张律师共成功地办理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千余件,还先后受聘担任了数十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张律师多次接受《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和《晶报》等报社的委托以及受邀作为深圳电视台法治频道法治时空栏目的嘉宾,就社会上有影响的案件发表法律意见,其承办的案件,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新快报》《晶报》《南方都市报》《律师与法制》等报刊上均有报道,新浪网、搜狐网等各大网站也有登载。
张律师曾在《广东律师》《深圳律师》《安徽律师》和《律师与法制》等杂志及《中国律师网》等媒体发表论文数十篇。
张律师箴言:我有幸成为促成社会公正的一员,我将用我的知识、智慧和信念为您敲开通向公正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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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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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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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记录时代 | 魔都最心酸的浪漫事,笑逐颜开去离婚作者:聪明投资者链接:段子记录时代 | 魔都最心酸的浪漫事,笑逐颜开去离婚 - 聪明投资者的文章 - 专栏来源: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万达王健林用一个亿的“小目标”霸占朋友圈没多久,就被一条新消息替换了...
抢了王健林头条的是一个房产中介的朋友圈……
网传上海徐汇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被前来办理离婚的市民挤爆,离婚的人群从早上7点多开始在此排队。
然后,有媒体来到位于徐汇区南宁路的该行政服务中心离婚登记处,发现这里大门紧闭,本该16:30才下班的离婚登记处采取了临时“封闭”措施。
门口贴着通知:鉴于今天办理离婚登记人数众多,已超出我中心业务接待能力,请需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改日再到我中心取号办理相关事务。
然后,像传染病一样,房产中介的朋友圈贴出了杨浦区民政局的类似“告示”
离婚要排队,离婚要限号,为了买房,魔都人民使出了“洪荒之力”……
离婚买房的热潮,据说是各种调控传闻,据说今后要限制离婚买房了,大家都抢在政策出台前先离了再说......
魔都人民的担心是有来源的,早在今年3月份,东方卫视就已经报道了北京对“离婚买房”的限制。
所以,离婚要赶早......
过去5天,上海新房成交量突破5000套,相当于平日的一倍,交易中心的登记系统更在26日出现了宕机的状况。
朋友圈里都是玩笑——“抽空去离婚”,好像见面打招呼问“你吃了吗?”
网友也纷纷上传微博描述抢房抢离婚热潮……
魔都人民甚至把离婚过成了节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在离婚登记处内,二三十平米的房间坐满了人,而完成离婚手续办理的夫妻都是喜笑颜开的出门,甚至有夫妻一边走一边商量,并叫丈夫把离婚证一起收好。
工作人员也是吓傻了的节奏:“今天有70对夫妻来办理离婚,吓死人了,全都排满了……”
网络时代,最精彩的记录通常都是由段子手们完成,jerry看到吃瓜群众的热烈围观,比春晚精彩百倍
或调侃:
上海这两天为买房排队离婚,登记处为了家庭和睦,提早下班。这事还考验了婚姻牢靠度,两年后看有多少人再排队复婚,大家也是够拼的!
上海市政府喊您别离婚了:为了家庭和谐,登记处提前下班……
上海的“地王”一出,引来了离婚潮。真是“地王”一出,离婚频发!“权威人士”关于房价的论述,被扔到了“爪洼国”去了。“权威人士”的权威,也被打到地上,化作尘与灰了。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笑逐颜开去离婚‘’
或预测:
老夫我夜观星象… 觉得明天地产股要爆发啊!
当然,也有悲愤:
婚书是生死携手,患难与共的契约,如今却被逼迫成废纸,这政策荒诞至极,愚蠢至极!
还有技术贴
还有网友表示:离婚还有技术问题,我朋友离婚双方协议了一个赡养费,每个月2万。结果买房时贷款,银行说扣了赡养费他的收入不能支持贷款。然后回民政局要改协议,他们说不行,已经送进去了。结果只好办复婚,然后再离婚...
面对炸了的舆论,权威部门不再沉默。
上海市住建委紧急回应称,关于近期社会上有关购房信贷新政的传言,明确表示,没有研究过此类政策,将继续严格执行3月25日发布的《意见》(社保2年改为5年;非普通二套房首付提高到7成),保持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然而,魔都人民又打了一个小鼓:万一谣言又落实了呢????
看着这场热闹事,Jerry想的是,在这波离婚潮里,有多少会弄假成真,会有多少辛酸心碎。
朋友圈里看见一段感慨:当结婚要先看验房产证,离婚也掺合着更多的房产证时,婚姻的水晶球,己经碎了,再有机会拼起来,也难复原,况且有些从此就拼不回去了......
Jerry想起几年前黄宏在2011年春晚上表演的一个小品《聪明丈夫》,回头再看,果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啊。
■网友的回复
先有明星为了电影炒作假结婚,如今有普通大众为了买二套房假离婚,在利益面前,婚姻满是套路。
近日,上海、深圳、广州等地纷现离婚潮,只是这些从民政局刚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们没有悲愤地分道扬镳,却是像拿到什么“着数”似的,乐呵着一起牵手直奔售楼中心,在售楼大厅欢乐地商讨着哪间房朝向好,哪层空气佳,活脱脱一出人间喜剧!
先跟大家扒扒导演这一出现实讽刺剧的购房政策:
假离婚多指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买房而离婚,从而获得购房指标和省下部分首付。限购政策起源于2010年北京出台“国十条”,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首套房最低两成首付,二套房最低五成首付,随后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相继提出限购。
但是,这不能怪政策,我想,政策制定者打死也没想到大家会这样子钻空子。
网上还流传段子说,离婚买房的都是真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与你离婚买房,而且段子手们言之凿凿,让人不明觉厉。然而真的那么回事吗,离婚买房,是真爱还是套路,个中滋味恐怕只有这些敢于挑战婚姻吃螃蟹的“勇士们”才能体会。
然而,有房才能结婚,为了买房也能够离婚的普遍现象,反映的是国人的价值观缺失,房子、车子、票子成为了社会衡量幸福的标准,觉得有房子人生就圆满了,即便在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情况下,家庭到底是建立在爱情、婚姻之上,还是建立在房子之上呢?越来越多人选择了后者,以致于在房子面前,爱情、婚姻都是脆弱的。
有房才能结婚跟离婚买房又不是同一层面的事儿。离婚买房的人,能够在北上广深买二套房,怎么着也算得上是中产阶层了,他们买房的目的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为了投资,当然也有些是为了换学区房的“孟母”。而一张离婚证,不仅首付能省百十万,还能享受契税优惠,且不违法,实在是聪明的投资之举,但是否真的值得呢?
且先抛开婚变不说。当离婚成为一种投资的方式,婚姻说撕就撕,誓言说毁就毁,你得意于自己的睿智,有效规避了利害,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在资本的世界,打了漂亮的一仗而欣喜若狂时,有没有想过,连自己结婚时信誓旦旦的承诺都可以违背了,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你坚信不疑的,别人又该怎么去信任你?你终于成为资本世界的既得利益者,却沦为了自己内心的奴隶。你没有了信仰也得不到别人的信任,放逐信念的你,仿若荒漠商队的一员,驮着价值不菲的宝贝,却饱受着折磨,对同行者猜疑,对沙漠恐惧。
你再也听不到“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爱着你……”的浪漫誓言了,每天为了五位六位数字而活。偶尔看到街头的小浪漫,还会冷冷地嘲笑道“太年轻,真傻。” 这样的自己,是否真的是你想要的?
房子的期限是七十年,而婚姻的期限我们曾经承诺是一生。
【怎么样看待上海离婚买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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