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广东佛山:无房个人每年可提取最高6930元公积金

中国网财经5月29日讯 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 ,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2020年度佛山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 , 规定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为 , 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 , 每一年度可提取一次 。
以下为原文: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我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延续上一年度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 。
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 , 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 。 超出上述标准部分 , 由个人承担 。
二、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 。
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 。 每一年度可提取一次 。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 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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