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财政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12月31日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29日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 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
【大河财立方|财政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12月31日】责编:黄鑫|审核:李震|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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