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曾涉秦岭违建别墅案,县长8年受贿超千万获刑10年

_本文原题为:陕西原户县县长张永潮8年受贿超千万一审获刑10年)
5月27日 , 裁判文书网对陕西原户县县长张永潮受贿案一审判决进行公示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此案于2020年3月9日 , 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 。 张永潮一审获刑10年 。
法院认定 , 张永潮受贿金额为人民币1314.4万元、美元12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7.8万元的起亚牌越野车一辆 。 而收受这些涉案财物 , 张永潮仅仅用了8年时间 。
上游新闻|曾涉秦岭违建别墅案,县长8年受贿超千万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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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8日 , 张永潮曾在央视新闻片中忏悔说 , 收了人家的钱 。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片截图
2019年1月9日 ,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新闻专题片《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始末》将陕西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公布 。
该片中 , 时任陕西西安市户县(现鄠邑区)县长的张永潮频频出镜忏悔引人关注 。 张永潮说:“你收了人家的钱就要给人家办事 , 嘴就不好开了 。 这就导致了心里明白、事情比较难执行下去 , 最后自己执行的时候 , 就打了折扣 。 ”
上游新闻曾以《陕西原户县县长张永潮8年受贿千万遭起诉曾涉秦岭违建别墅案》为题进行过报道 。
公诉机关指控 , 2010年至2018年 , 张永潮利用其担任西安市户县代县长、县长职务上的便利 , 为33个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协调拆迁安置、土地置换、资金周转、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先后95次非法收受财物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根据《起诉书》统计 , 张永潮先后95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中 , 有58次发生在节庆期间 。 其中以春节前最多 , 有54次 , 其次是中秋节3次 , 五一节1次 。
在这些节庆中 , 张永潮受贿的金额有少则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 , 还有多则50万元的人民币 。
庭审中 , 张永潮对起诉书指控无异议 。 辩护人辩称 , 其具有自首情节和积极退赃 , 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
一审法院认为 , 张永潮的行为不属自首 , 但其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供述大部分组织不掌握的受贿事实 , 认罪认罚 , 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 并缴纳罚金 , 依法进行从轻处罚 。
【上游新闻|曾涉秦岭违建别墅案,县长8年受贿超千万获刑10年】张永潮犯受贿罪 , 一审法院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 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 , 并没收涉案赃款 。 公开信息中 , 未有张永潮要求上诉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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