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提振消费“30条”!( 二 )


(二十)积极扩大体育消费 , 引领新兴时尚运动 , 适时举办各类体育赛事 , 丰富体育消费产品 。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四、推动数字消费扩张
(二十一)加快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 , 培育一批在线经济示范平台 , 大力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消费新模式 。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十二)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 , 开启“云逛街”“云旅游”“云观展”“云阅读”等新模式 , 为用户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个性化、高效便捷的消费体验 。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二十三)实施5G“万站工程” , 促进新型信息消费 。 省、市、县财政按1∶2∶2比例每年共安排2亿元资金 , 连续3年对新建5G宏基站给予补贴 。 安排政府专项债券支持5G基站建设 。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 积极筹划举办信息消费节、信息消费城市行、信息消费体验周等活动 , 营造数字消费氛围 。 对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体验馆(体验中心)的 , 每年给予100万元的运营补贴;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 , 以及参加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获奖的 , 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二十五)实施新一轮宽带提速工程 , 深入推进“双G双提”行动计划 , 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 , 在2019年资费平均降低15%的基础上 , 推出带宽更高、更有针对性的优惠资费方案 。 鼓励电信基础运营商提供信息消费优惠活动 。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二十六)组织电信基础运营商及云服务商为企业提供3—6个月的免费云上办公服务和提速服务 , 为推动线上消费新模式提供网络支持 。 持续推进“万企上云”工程 , 每年遴选50家左右上云标杆企业 , 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 。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五实施消费扶贫行动
(二十七)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 , 加大对省内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 ,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金额的25% 。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 ,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二十八)各级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 , 优先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扶贫832”等消费扶贫平台 , 采购扶贫目录产品及贫困户自产产品 。 (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二十九)开展扶贫产品互联网促销活动 , 举办扶贫产品直播带货、电商消费扶贫等网络消费扶贫行动 , 提高扶贫产品网络销售规模 。 (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商务厅)
(三十)开展线下助农公益活动 , 组织“优选基地游、快乐乡村行”和“荆楚优品、垄上优选”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进社区、进交易市场等展销活动 , 构建消费扶贫新模式 。 (责任单位:省广电局、湖北广播电视台)
【湖北发布:提振消费“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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