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中华联合财险被罚12万:给予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二 )


上述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的行为 , 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款的规定 。 鉴于中华联合大足支公司积极配合检查 , 在案件移送处罚前积极整改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 且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违法金额在25万元以下 , 具有《重庆保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6)》所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我分局决定对中华联合大足支公司罚款5万元 。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 我分局决定对姚泽林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 。 逾期 , 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复议和诉讼期间 ,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2020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牛江 HF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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