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荐华:当年英国政府是怎样抹黑林则徐禁烟的

感于时事 , 近日重读鸦片战争史 , 略有所得 。众所周知 , 林则徐禁烟是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借口 。 英帝国有一个特点是特别虚伪 , 仅就鸦片问题而言 , 一方面它借对华输出鸦片实现帝国利益坚定不移 , 另一方面它知道鸦片的危害又自诩文明因而在道德上有所纠结 。 当林则徐禁烟既打击了英帝国的威风更直接切断其巨大利益的通道 , 英国政府必须以武力回应 , 但是为了掩盖它为保护鸦片走私而战的罪恶又不能直接针对林则徐禁烟 , 所以需要强词夺理地抹黑林则徐的禁烟行动来洗白自己 。它具体怎么做的呢?简单说 , 分2个阶段 。 开始 , 针对林则徐收缴鸦片的行动 , 英国政府驻华商务监督义律抹黑称为“武力抢劫” , 英国政府外交大臣巴麦尊则抹黑称为“勒索” , 收缴的鸦片是“赎金” , 所以理当发动对华战争要求偿还 。 后来 , 则无视虎门销烟的事实 , 巴麦尊在议会下院辩论中公然谎称中国政府“不禁止在自己国家种植罂粟” , “这是一个农业利益保护问题” , 暗示清政府表面上针对英国禁烟、而实际上却是要实行贸易保护、发展自己的鸦片产业 。 如此荒唐的逻辑 , 究竟是如何演绎且堂而皇之地演出的呢?一、驻华商务监督义律首先要从在第一线的官员、“英国政府驻华商务监督”义律说起 。 所谓驻华商务监督是英国政府在1833年取消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专利权和管辖权之后设置的行使领事职能的官职 , 由于事先没有协定 , 不可能被清政府承认 , 故别以名之 。 最初任命了等级有差的3位监督 , 义律作为海军上校只是充任监督处的船务总管 , 至1836年前面3位监督(相继任总监督)均去职 , 义律才出任总监督 。在义律之前 , 驻华商务监督不为清政府承认 , 只能驻扎在澳门 。 义律上任后 , 则以下级对上级的禀帖形式上书两广总督 , 清政府以为他仍是以前的船务总管:【“准其依照从前(东印度公司)大班来粤章程 , 至省照料 。 ”】义律在广州驻扎大半年后 , 又接到英国政府重申他不能与两广总督不平等往来的训令 , 只好又回澳门驻扎 。 义律的官方地位没有得到清政府的正式承认 , 但毕竟与两广总督建立了联系 , 而另一方面 , 在当时的交通通讯条件下(与伦敦一来一往至少大半年) , 他作为驻华商务监督有很大的权力空间 。1839年3月 , 林则徐作为钦差大臣到达广州 , 在花了8天时间了解情况后 , 18日 , 他命令在广州的外商缴出鸦片并具结保证以后不再夹带鸦片来华 , 第二天粤海关禁止外商离开广州 , 又3天后林则徐传唤英国商人颠地(他是清政府名单中的第二号鸦片贩子 , 排名第一的怡和洋行老板查顿已在2个月前离开广州回英国) 。 针对在华外人走私鸦片的执法行动就这样有条不紊地展开 , 即使按照当代的标准 , 也是文明与温和有加 。 但是义律立即指斥这是中国政府要发动战争 , 22日 , 他以抄送广州知府的形式照会两广总督:【“以他本国君主的名义询问:总督阁下的意图是否要对他本国驻在这个帝国内的人们和船舰进行战争?”】第二天义律又向英国商人发布公告 , 指中方举措“按照我们本国的精神和理性原则 , 如果这不是一项宣战的行动 , 至少是立即不可避免地预备宣战的措施 。 ”24日 , 义律从澳门闯入虎门 , 在广州商馆升起英国国旗 , 并将颠地置于他亲自保护之下 , 次日 , 又要求两广总督在3天之内为英国船只和人员离境发放通行护照 , 不然则“被迫得出结论 , 他本国的人士和船只已被强行拘留 , 所以将相应地采取行动 。 ”义律将中国政府的执法行动渲染为战争 , 不仅仅是抹黑 , 更是一种恫吓 。 面对抵制 , 林则徐进一步加强了执法措施 , 严密地隔绝一切外侨 , 禁止其船只出口 , 并声明 , 外人必须先遵令缴烟具结 , 然后自然会颁发出境护照 。 义律当时所能调动的舰船武力有限 , 所以他的战争恫吓只是虚张声势 , 很快就表示屈服 , 28日 , 他照会林则徐:【“对于大皇帝的钦差大臣 , 他愿意严格负责 , 忠实且迅速地缴纳英国人所有的鸦片20283箱 , 这些鸦片是他昨天以他君主的名义要求他本国人民交出的 。 ”】但是义律刻意地在这里把中国政府对在华英国商人的执法行动转化为中英两国之间的政府行为 , 为以后英国发动战争准备借口 。义律随后在对英国政府的报告中这样定位林则徐的禁烟行动:【“在我们与这个帝国的交往中 , 该国政府无缘无故地采取主动 , 对英国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以及对英国君主的尊严实行侵犯的措施 , 这还是第一次 。 ”】义律说这是中国第一次主动对英国人采取措施 , 还真没有错(虽然这些措施并不是真的如他所谓侵犯了英国人的生命、自由、财产以及英国君主的尊严) , 这也说明鸦片战争前200年的中英关系中中国一直是被动防御的一方 。 无缘无故之说 , 也体现了义律的无理与傲慢 。具体到收缴鸦片 , 义律说法是:【“我有理由把最近的这些措施说成是公开的抢劫行为”;“是在最严厉的和最无缘无故的监禁的情况下提出的……是一项性质最恶劣的武力抢劫行为” 。 】义律明知鸦片是违禁品 , 却把中国政府在本国境内收缴违禁品的执法行动说成是武力抢劫 , 这才是真正的强盗逻辑 。义律答应缴出鸦片后 , 中方恢复对外国商馆的井水和食物供应 , 但要等鸦片缴清之后才能“一切照常” 。 对此 , 义律夸大其辞地描述为:【“对商人采取恐吓行动 , 继续强行拘留我们所有的人 , 以断绝新鲜的淡水和食物供应并剥夺女王陛下官员的生命相威胁 。 ”】实际上 , 整个过程的性质就是外国人(总数300多人 , 多半为英国人)被限制在商馆区域不能出入 , 其间生活质量略有下降 , 主要体现为有4天没有井水和新鲜果蔬供应 , 近20天不能使用中国仆役而必须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 。二、外交大臣巴麦尊时任外交大臣巴麦尊是19世纪英帝国屈指可数的掌舵人或操盘手之一 , 对外政策素以强硬著称 , 仅以对华关系而言 , 英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他任外交大臣 , 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时他任首相 。1839年8月29日和9月21日 , 英国政府收到了义律的相关报告(截止于5月6日) , 10月1日 , 内阁会议就秘密地做出对中国发动战争的决定 , 11月4日 , 巴麦尊以密件向义律通告英国政府的立场 。 在空洞地承认“女王陛下政府绝不怀疑中国政府有权禁止将鸦片输入中国 , 并有权查获和没收那些外国人或中国臣民不顾适当制订的禁令而输入中国领土内的任何鸦片”之后 , 巴麦尊祭出了系统化的诡辩论:【“无论根据国际法原理或抽象的公正原则 , 都不能认为中国政府的行动是正当的 , 因为该政府在很长时间内允许它本国官员们从公然违犯对鸦片的禁令中持续不断地获得固定的而且人所共知的利益 , 甚至允许它本国官员充当输入那种商品的工具 , 现在却突然改变它的制度 。 但是它感到它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惩罚那些真正的罪犯并拿获进口船只上所载的鸦片 , 所以它对所有居住在广州的英国商人(许多与鸦片贸易无关)和女王陛下监督(他是与任何贸易都无关系的英国官员)采取强暴手段 。 它不仅威胁要残酷地饿死那些人 , 而且实际上开始将那个威胁付诸实际 。 它停止这样做 , 只是因为如下条件 , 即不在它权力范围之内的其他人将赎出这些商人和这位英国官员 , 并将交出大量财产换取他们的生命 , 而这些财产本不是中国政府能够用它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 。 女王陛下政府必须首先要求因为对它的官员本人施加暴行从而使英国君主遭受侮辱一事获得赔偿;其次它必须要求退还那些作为遭到蛮横监禁的英国臣民的生命代价而被勒索的赎金 。 由于中国政府所获得的作为赎金的那些特殊东西不能够归还 , 所以女王陛下政府必须坚持由中国政府偿还那些东西的价值 。 ”】林则徐收缴鸦片先被义律说成是“武力抢劫” , 到巴麦尊这里 , 又变成绑票勒索了 , 而鸦片则从被收缴的违禁品变成了英国商人的合法财产和被迫交付的赎金(大概巴麦尊的意思是 , 如果中方直接到船上拿获鸦片那才叫武力抢劫 , 总之都不是执法) 。 此时 , 巴麦尊可能已经得到了那些被收缴的鸦片在虎门被销毁的消息 , 所以他提出勒索赎金说 , 既避开了烫手的鸦片 , 也方便向中国政府求偿 。更重要的 , 按照巴麦尊这套诡辩 , 中国政府查禁鸦片的权利和正当性 , 因为所谓的中国政府突然改变制度 , 就突然消失了 。 但其实巴麦尊所指的突然改变并不是发生于林则徐禁烟的1839年 。 早在1837年2月2日 , 义律就向巴麦尊报告说:【“此时 , 而且最近两个月以来 , 广东地方当局已经采取对这部分贸易(即鸦片走私)进行严厉限制的办法 , 该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已获得成功 。 ”】实际上 , 这就是为英方所知的突然改变 , 在义律看来:【“仅仅由于两广主要官员的衷心同意 , 而且事实上还有朝廷的衷心同意 , 鸦片贸易才得以开始或继续存在 , 因为目前鸦片贸易的停滞状态无可争辩地证实了这一点 。 ”】事实正是 , 1836年底 , 道光皇帝摆脱了禁烟多年无效的沮丧 , 又拒绝了弛禁意见的诱惑 , 坚定了进一步禁烟的决心 , 两广总督邓廷桢也随之加强了禁烟措施 , 包括针对外人的措施 。 林则徐的禁烟行动 , 较之以往确实更加雷厉风行 , 但这并不是制度上的突然改变 , 从1836年11月邓廷桢指名驱逐9名外国鸦片商人(以英国人为主、包括美国人)开始算起 , 至少有2年多的预警 , 只是英方一直肆无忌惮地不当回事而已 。 清政府的禁烟法令一直就有 , 邓廷桢之前 , 确有贪赃枉法的情况 , 邓有执法不力的情况 , 同时也有外人抗拒执法的情况 , 但无论如何 , 有违法现象存在并不等于法律消失不存在或者法律就失去了的正当性 。经过4个多月的运筹与调度 , 1840年2月20日 , 巴麦尊发出了远征中国的“决定性的指示” , 他还准备了一份文件(后来译成中文称为《巴麦尊子爵致大清皇帝钦命宰相书》)宣布英国要求清政府给予“充分的赔偿”:【“首先 , 它要求将作为商务监督和被监禁的英国商人生命代价而被勒索的赎金 , 退还给那些付款人;如果照英国政府所知 , 那些呈缴中国当局的原货已经被处理 , 以致不能照呈缴时的原样退还货主 , 那么 , 英国政府需要并要求中国政府将那些货物的价款付还英国政府 , 以便把该款转交给有权得到它的各方 。 ”】在这份最后通牒式的求偿文件中 , 巴麦尊加强了他对中方执法的诬陷 , 进一步发挥他的歪理邪说 。 与3个月前不同的是 , 他特别提出了对两广总督的指控:【“过去许多年来 , 鸦片输入得到广州的中国官员们的纵容和许可;而且不仅如此 , 那些官员 , 自总督以下 , 由于许可鸦片入口 , 从外国人那里得到钱财 , 从而每年获得一笔相当大的收入;并且近年来中国官员们甚至无视此项法律 , 用官船从停泊在伶仃洋的外国船只上将鸦片带至广州 。 ”】可以肯定 , 此前广东执法官员中存在有大量的贪赃枉法行为 , 否则不可能有那么多数量的鸦片走私入口 。 但巴麦尊这里所指控的总督 , 其实不可能是时任两广总督邓廷桢 。 邓廷桢于1836年到任 , 适值许乃济提出弛禁鸦片 , 在清政府内部的讨论中 , 以邓领衔的广东官员一度赞同弛禁 , 但在道光皇帝坚定严禁立场后 , 邓则积极采取禁烟措施 , 相关情形 , 义律向巴麦尊有很多报告 , 义律也(如同他的前任一样)一再告诉英国政府广东官员(因为可以收受贿赂)对鸦片走私“衷心默许”、“积极支持” , 但是义律并没有明示或暗示邓廷桢也包括在内 , 这也确实与邓积极禁烟的事实不相符合 。 巴麦尊为走私鸦片的英国商人开脱而制造舆论 , 故意含糊其辞 , 邓廷桢却因此百年蒙冤 。 120多年后 , 美国华人学者张馨保经研究得出结论:【“几乎可以肯定 , 邓廷桢贪赃枉法一说毫无根据 。 ”(《林钦差与鸦片战争》 , 第4章)】巴麦尊这么做是为了方便他强词夺理:【“如果中国政府突然决定执行禁止鸦片输入的法律 , 而不是像长期以来的情况那样 , 使它仍形同具文 , 那么 , 该政府应从惩罚它本国官员们开始 , 那些官员是这件事情中最大的罪魁祸首 , 因为执行他们本国君主的法律是他们的专职……而那些外国人是因为两广总督及其下属官员对他们给予鼓励和庇护而被导致犯法的 。 ”】这是真正的奇谈怪论 , 做合法生意受勒索而被动行贿并非没有可能 , 但英国商人飘洋过海来中国做走私犯禁的鸦片生意难道不是主动犯法吗?鼓励他们的难道不是高额利润 , 庇护他们的难道不正是英国政府吗?中国政府不先惩罚本国的高级官员 , 就不能对英国走私商人执法?这是何等的霸道!对邓廷桢的指控方向是枉法 , 对林则徐的指控方向则是滥权 。 巴麦尊函中指责说:【“中国政府有权通过它本国官员在它本国领土内查没违法运入境内的所有鸦片 。 但由于只有中国政府才知道的某种原因 , 该政府认为不适于这样做 。 它不拿获违禁的鸦片 , 而决定逮捕爱好和平的英国商民;它不惩罚罪犯 , 而罚无辜 , 把前者应受的痛苦作为强制后者的手段 , 并且它还决心要迫使身为英国钦命官员的英国商务监督成为中国当局手中的工具 , 以执行与他毫不相干的中国法律 。 ”】还是指中方勒索赎金的说辞 , 与3个月前基本相同 , 但也有二点变化 。 其一 , 以前只强调义律及许多英国商人与鸦片贸易无关 , 现在则承认英国人中有贩卖鸦片的罪犯并且应该受到惩罚 , 似乎是更尊重事实了 , 但对林则徐执法不分良莠的指责依然不变 。 不过 , 林则徐传唤颠地证明他执法是有区分度的 , 真正的事实是 , 其他英国商人及义律主动与鸦片贩子一起抗拒中方执法 , 这让中方无法区分 。 其二 , 以前只说中方没有足够力量拿获鸦片 , 现在则加上英商呈缴的鸦片有若干“当时不在中国领土和辖区之内” 。 这有可能是事实 , 但巴麦尊要借此以偏概全、混淆视听 , 也很可笑 。三、《蓝皮书》与下院辩论上述巴麦尊的诬陷、抹黑与诡辩只是用来配合以武力压服清政府的说辞 , 当然也可以用来说服英国内部的不同意见 , 但事实证明还不够用 。 英国是所谓议会制政府 , 执政内阁虽然将其战争决策隐瞒了近半年 , 但终究还是要面对议会 。 1840年3月19日 , 外交部编辑的关于中国的来往函件(起自1834年1月截止于1839年9月)作为《英国议会文件》(即所谓《蓝皮书》)公开发表 , 随后反对党保守党于4月7日在下院发难 , 大声谴责政府处理中国问题“缺乏远见和警惕”从而让英国从事“一场不必要和不正义的战争”的“罪行” , 并提出对政府的不信任案 , 由此引发了连续3天的大辩论 。反对党中 , 反对为鸦片而开战声音最响亮、最咄咄逼人的是此时尚年轻但后来连任了4届首相的格莱斯顿(因为妹妹鸦片成瘾而对鸦片深恶痛绝) , 他斥责说:【“就我的认知 , 这场战争再无二例 , 其起源之不义至极、其推进之机关算尽 , 这个国家因此将蒙受永久的耻辱 。 ”】隔了一天后 , 巴麦尊则狡辩称:【“我绝不会为这种违反中国法律、使如此多人口腐朽堕落、造成违背公序良俗恶习的贸易辩护 , 但是我能否严肃地对你们说中国政府有助长这种不道德行为习惯的动机呢?否则 , 为什么他们不禁止在自己的国家种植罂粟?事实上 , 这是一个白银外流问题 , 一个农业利益保护问题 。 ”】巴麦尊为了把保护对华鸦片走私洗白成为自由贸易而战 , 就信口开河说中国不禁止在自己国内种植罂粟 , 所以收缴英国走私鸦片实际上是在实行贸易保护 , 可谓荒唐至极 。 在两次鸦片战争(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领域耕耘极深、建树极高的华人历史学家黄宇和回忆说:【“当笔者在1968年底读到巴麦尊外相的高论时 , 深感他污蔑中华民族 , 所以愤慨极了 。 ”】不过 , 在香港回归的1997年 , 他平静地写道:【“回顾巴麦尊子爵说出那样的话 , 笔者想他不是故意在说谎 , 只是在不懂中国情况的同时 , 按照他自己的世界观 , 说出一些企图冲淡甚至抵消反战呼声之言论 。 他的世界观是什么?他自少爱读亚当·斯密的书 , 对其学说甚为心折 。 准此 , 认为每个社会都是由各种利益不同的集团所组成 , 并互相倾轧 , 以博取最大利益 。 按照这种理论 , 巴麦尊就推论 , 林则徐之反对洋烟 , 动机肯定为了保护土烟 。 巴麦尊是给反对党逼得紧了 , 才做出这种推论 。 ”(《从海角到天涯:我的研究历程》 , 第71页)】非常遗憾 , 这段评论没有体现出黄宇和先生作为实证派史家的风范 , 不是故意说谎、不懂中国情况和世界观这3个判断都值得补正 。先说世界观 , 扯到亚当·斯密未尝不可 , 但具体而论 , 巴麦尊的这番颠倒黑白 , 实际上暴露了英国方面担忧不能长久保持鸦片利益的小人之心 。 早在1836年许乃济提出驰禁鸦片时 , 英方就既期待又焦虑 , 如义律就报告说:【“我认为 , 鸦片合法化的直接结果将刺激孟加拉的生产;此间有些想法 , 即它将鼓励中国种植罂粟 , 而且中国制造的鸦片将把我们自己的鸦片逐出市场;也许最终会这样 , 但那种结果将进展很慢 。 ”】之后邓廷桢等奉命议复许乃济奏折 , 他们赞同弛禁鸦片 , 也提议放宽现有的严厉禁止种植罂粟的禁令 , 这些义律对巴麦尊也有报告 。 1837年2月21日 , 义律又对巴麦尊说:【“伴随鸦片合法化措施而来的 , 肯定是允许栽种和配制罂粟供国内消费 , 阁下也许会认为 , 这对逐渐制止我们自己的种植和出口将产生有益的作用 。 ”】义律个人并不欣赏向中国输入鸦片 , 但他深知此事对于英国的意义重大 , 所以希望能逐渐减少 。 不过他把这样的问题提给巴麦尊 , 不知道巴麦尊是否被问得心惊肉跳 , 又留下多少心理阴影?应当说 , 巴麦尊对中国自产鸦片取代印度出产鸦片的担心是有真实来由的而非仅仅出于推论 。但驰禁鸦片的主张在当年即被严禁的主张所压倒 , 清政府的禁烟决心也一步步加强 , 直到派出林则徐到广东严厉查办 , 最后将收缴的鸦片在虎门销毁 。 面对这样的事实还能说中国政府不是真心禁烟而是要发展自己的鸦片产业吗?这就得说巴麦尊确实是不懂中国的情况了 。 不仅巴麦尊不懂 , 英国政府情报来源的主要提供者义律也不懂 。 究竟如何不懂?错在以己度人!义律先是坚信清政府肯定会采纳许乃济的弛禁建议 , 1836年7月27日 , 他报告说:【“该奏折已经奉有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的上谕 , 在他们的正式制度中 , 可以说这就是意味着同意 。 正式的最后谕令很可能在1个月或6个星期内到达此地 。 ”】这尚可理解 。 但在弛禁论受到批驳 , 清政府又重申禁令后 , 义律仍不死心 , 1837年2月2日他报告巴麦尊说:【“尽管实际上颁发了所有的严厉禁令 , 但我仍然认为 , 我们可以期待对鸦片的合法承认 。 ”】而在虎门销烟之前 , 义律又一直在猜疑林则徐禁烟的真诚 。 1839年4月22日 , 义律报告说:【“钦差大臣最初提出的关于焚毁鸦片的那些主张 , 已完全从后来的文件中消失……钦差大臣已请示朝廷处置办法 。 与此同时 , 他留驻虎门 , 监督进行周密的检查 , 仔细地重新包装 , 并把那些鸦片分为三类;这种小心谨慎的态度在情理上是不符合焚毁的意图的 。 据我看来 , 这些鸦片中的大部分事实上都是可以卖出的 , 他们对此将加以最有利的利用;我承认 , 我有一个怀疑 , 即目前的掠夺措施将以在政府垄断的基础上实行鸦片贸易合法化而告终 , 很可能还作出某项规定 , 停止鸦片进口一年 , 在那个期限届满之后 , 也许限制进口数量 , 而且每年递减 。 这一系列的事情是符合中国最开明政治家们的建议的;他们实际至少掌握一年的消费量 , 这使该政府能够在开头处于有利的地位 , 让中国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使该政府有能力充分偿还外国人对他们的鸦片提出的补偿要求 , 而且有相当多的剩余流入帝国的国库 。 ”】显然 , 义律的意思是清政府不是真禁烟 , 而是要抢英国人的生意自己来做 , 所以是不会损毁林则徐所收缴的足够一年供货量的那些鸦片 。 直到5月27日 , 即虎门销烟开始前1个星期 , 他还在向巴麦尊报告:【“在我离开广州的前一天 , 传来北京方面的极有意义的命令说 , 应把全部鸦片运往京城 。 运输的费用至少要25万元;阁下很可能不需要提示 , 即这样搬运与毁坏那些鸦片的意图完全不相容 。 ”】如果以义律这样的判断或猜测作为前提 , 那么就完全可以说林则徐收缴鸦片是武力抢劫 , 是勒索赎金 , 是要发展和保护中国自己的鸦片产业 , 不是吗?但事情的发展却证明 , 义律的判断和猜测完全错误 。 道光皇帝听从了将所收缴的鸦片就地销毁(而不是押解到京验明后再行销毁)的建议 , 改命令林则徐等“于收缴完竣后 , 即在该处督率文武员弁 , 公同查核 , 目击销毁 , 俾沿海居民及在粤夷人 , 共见共闻 , 咸知震詟 。 ”5月31日 , 林则徐在接到道光皇帝命令次日 , 即出示告示 , 希望沿海居民及在粤外人到虎门销烟现场 , “目睹此事 , 引以为戒” 。 然后就有了从6月3日开始持续20天的虎门销烟 。此时义律及英国商人已在一周前离开广州赴澳门 , 但是广州尚有20多名美国侨民 , 其中传教士裨治文等人到销烟现场参观并得到林则徐接见 , 相关情形在裨治文主编、在澳门出版的英文《中国丛报》上也有报道 。 虎门销毁的鸦片是义律以英国政府名义承诺将予以补偿才从英国商人手里征收上来上缴给林则徐的 , 与自己如此紧密相关的大事 , 义律不可能不关心也不可能不知晓 。 按照他所受的专业训练和要求 , 即使自己此前判断失误或猜测错误 , 他对这样重要的事实也是不应该隐瞒不报的 。 但是在英国政府提交给议会的相关《蓝皮书》里 , 完全没有关于虎门销烟的报告 。这就要说最后一个问题:巴麦尊是不是故意说谎?英国外交部编辑供自己内部使用的《机要文书》 , 有关鸦片战争的2册编者有说明:【“义律海军上校于1839年所写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函件 , 都已于1840年春提交议会 。 ”】但《蓝皮书》所载1839年6月义律所写的报告 , 仅有1件 , 写于6月14日 , 内容是关于一个英国鸦片商人(他对义律提出抗议和指控)的事项;接下来7月所写的报告 , 也只有2件 , 8月只有1件 , 均未涉及虎门销烟 。 似乎有理由怀疑巴麦尊在编辑《蓝皮书》时故意抽掉了相关报告 , 以回避或掩盖虎门销烟的事实 。 如果是这样 , 那就可以证明巴麦尊是故意说谎 , 而且是处心积虑地说谎 , 因为议会辩论的信息基础就是《蓝皮书》 。 不过 , 笔者通过线上调阅了英国国家档案馆收藏的英国外交部有关中国政治通讯的原档 , 查到义律1839年6月所写报告3件(编号25-27)、7月5件(编号28-32)、8月1件(编号33) , 确实多半没有收入《蓝皮书》 , 但也确实都没有涉及虎门销烟 。 如此看来 , 是义律在故意回避或掩盖虎门销烟的相关事实 。 但即使如此 , 巴麦尊也仍然不能完全脱离嫌疑 , 义律没有报告 , 巴麦尊也知道这批鸦片被处理了 , 他为什么没有深究呢?无论如何 , 我们还是可以说巴麦尊故意说谎 , 因为《蓝皮书》收载的义律报告明确说明了清政府本来就有严禁种植罂粟的禁令 , 虽然在1836年有弛禁的建议提出 , 虽然义律一直告诉巴麦尊他相信弛禁的建议会被清政府采纳 , 但事实上没有 , 义律不能也确实没有无中生有地说清政府废除或防宽了禁令 。 这样的情形 , 巴麦尊还说中国政府自己不禁止种植罂粟 , 难道不能算故意说谎么?巴麦尊说谎有多大效果 , 难以考证 , 但应该不会毫无效用 。 辩论过后 , 投票表决 , 对政府的不信任案以9票之差(262票赞成、271票反对)未获通过 。 当然 , 下院里这场游戏看似惊险 , 实际上只是党派利益的争夺 , 本质上并不会影响英国的战争决策 , 次年保守党取得执政权后继续对华战争即为明证 。结论由以上所述 , 英国政府对于林则徐禁烟的抹黑 , 全无道理 , 也与事实不相符合 。 但这样全无道理、与事实不符的抹黑何以在当时畅行无阻?分析起来 , 主要有下列因素 。首先 , 英国政府乃至英国社会拥有一套极端自以为是的思想及话语体系 。 具体而言 , 英国的自以为是有二方面 。 其一 , 自以为文明且强大 , 来华贸易却不肯接受中国的司法管辖 。 1833年 , 英国最早的中国通、《大清律例》的英文译者小斯当东在英国议会下院动议关于对华商务的9条议案时就宣称:【“中国法律在实践中实属不公正与难以忍受 , 所以49年以来 , 英国国民从未有一例服从 。 ”】长期坚持这样的态度与实践 , 英方怎么可能承认和接受林则徐收缴鸦片这样大规模的执法行动 , 抹黑称为武力抢劫、勒索赎金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 另一 , 自以为文明与道德绝对远远高于中国 , 英国政府为了经济利益尚且不顾道德纠结 , 怎么能相信中国政府会抵制经济利益的诱惑而仅以道德理由严厉禁烟?其执念之深 , 以至于完全忽略了英国的鸦片政策残害的是别国人民而中国的禁烟政策保护的是本国人民这样本质的区别 。其次 , 重大且关键的事实被有意歪曲、回避与掩盖 。 思想有问题 , 最能教育人的是事实 , 但能否真正面对事实却是一个问题 。 林则徐禁烟本是1836年底以来2年多清政府越来越严厉的禁烟举措的高潮 , 但被英国政府有意歪曲为突然改变制度;虎门销烟则是林则徐禁烟行动的最高潮 , 却被英国政府有意回避与掩盖 。 虎门销烟具有特别的意义 , 如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所言:【“这一伟大行动 , 是以林则徐为代表 , 第一次向世界表示中国人纯洁的道德心和反抗侵略的坚决性 , 一洗多年来被贪污卑劣的官吏所给予中国的耻辱 。 ”】不仅如此 , 依笔者之见 , 虎门销烟还是人类确立毒品概念的里程碑 。 在此之前 , 鸦片只是药品、奢侈消费品 , 即使被禁 , 也只是违禁品 , 但仍然是价值不菲的商品、货物 , 甚至是英国人自认的合法财产 , 而中国人果决地将如此大量的鸦片集中公开销毁 , “送出大海 , 涓滴不留!”这是多么能教育人的壮观场面啊!只是英国人选择了视而不见 , 自欺欺人 。最后 , 英国拥有远比中国强大的武力且肆无忌惮地使用 , 达到了强权即真理的效果 。 1840年6月 , 英国远征军宣布封锁广州 , 鸦片战争开始 , 3个月后 , 为安抚英国人 , 道光皇帝将林则徐与邓廷桢一并革职 。 1842年8月 , 清政府被迫签署城下之盟 , 《南京条约》分别写明:【“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 , 吓以死罪 , 索出鸦片以为赎命 , 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元偿补原价”;“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 , 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 , 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元 , 大皇帝准为偿补” 。 】英国政府最终通过战争手段强迫清政府为林则徐禁烟认罪并接受惩罚 。余论与181年前的林则徐禁烟一样 , 在全世界抗击新冠病毒的斗争中 , 今天的中国同样占据了道德制高点 , 竟也同样遭受抹黑、污蔑与中伤 。 毋庸讳言 , 今天对中国实施抹黑、污蔑与中伤的人与180年前相比 , 有着近似的自以为是的心态 , 胡思乱想与胡言乱语的状态更远超前人 。但绝然不同的是 , 今天的世界 , 刚刚发生的事实 , 已经不可能再被任意歪曲与掩盖 。 更重要的是 , 今天的中国 , 已经拥有强大的力量 , 任何人的觊觎与欺凌都不可能得逞 。180年来中国人民的伟大奋斗与伟大胜利 , 我们有理由自豪!【文内中译文引文大多来自:胡滨译《英国档案有关档案资料选译》 , 略有修正 。 该书上册内容题为《英国蓝皮书有关鸦片战争资料》 , 下册内容题为《英国国家档案馆藏有关鸦片战争资料》 , 实系英国外交部《机要文书》 。 一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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