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某某|夏县法院执结一起涉黑财产执行案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夏县法院执结一起涉黑财产执行案
柴某某|夏县法院执结一起涉黑财产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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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某某因犯多项罪行被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 并处罚金50万 , 没收违法所得9万 。 由于本案侦查机关没有对涉案财产采取控制措施 , 案件执行面临严峻挑战 。 经法院调查 , 柴某某名下只有银行存款两千多元 , 财付通支付宝余额1.67元 , 也无机动车登记信息 。 柴某某于2015年9月与妻子离婚 , 按照以前的工作经验 , 本案罚金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
为了达到“打财断血”目标 , 近日 , 本案承办法官程亮带领助理崔海萍、高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查询 , 发现柴某某在运城盐湖区学苑路以西某小区按揭有102㎡的住房一套 , 在沪市A股市场某快递持有股份100股 , 深市A股市场三个公司股份2000多股 , 执行人员迅速采取了控制措施 。
几经周折 , 执行人员找到了柴某某的前妻 , 得知该房屋系二人婚后购买 , 但2015年离婚时二人协议将该房屋所有权给妻子和孩子 。 眼看着执行陷入了僵局 , 执行员崔海萍充分发挥了女性的优势 , 动之以情 , 晓之以理 , 通过国法、人情等方面给被执行人前妻做工作 。
【柴某某|夏县法院执结一起涉黑财产执行案】两个多月来 , 经过无数次的沟通 , 柴某某前妻表示 , 前夫犯罪给社会带来了危害 , 判处的刑罚应当执行 , 但为孩子上学和健康成长考虑 , 希望将该套房屋予以保留 。 同时也表示愿意做好亲友的工作 , 让大家一起凑钱缴纳罚金 , 为其前夫争取好的表现 , 在减刑时作为酌定情节 , 也将柴某某的犯罪行为对子女的影响降至最低 。 截至5月30日 , 其前妻分多次将59万元如数上缴至夏县法院执行款专户 , 至此 , 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 (山西省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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