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君|14人的微信群13人是“托” 武昌警方捣毁网络诈骗团伙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14人的微信群13人是“托” 武昌警方捣毁网络诈骗团伙
晓君|14人的微信群13人是“托” 武昌警方捣毁网络诈骗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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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君|14人的微信群13人是“托” 武昌警方捣毁网络诈骗团伙】跟着“导师”一起炒股 , 结果赚少赔多 , 网上一查还是骗子 。 武昌警方接到报警后 , 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 成功将该诈骗团伙捣毁 , 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 缴获作案用的手机120余部、笔记本电脑17台及银行卡20余张 , 追回赃款127万余元 。
让办案民警唏嘘的是 , 犯罪嫌疑人扮演导师建群指导“学员”投资 , 14人的群 , 除了受害人 , 其他人全部都是“托” 。 有时“导师”也上阵扮“托” , 诱骗受害人继续投资 。
跟着导师学炒股 投资百万40万却无法提现
5月17日晚上6时许 , 市民晓君(化名)急匆匆来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南湖街派出所报案 , 称自己在网上炒股被骗了 。
晓君告诉民警 , 今年4月份 , 她添加了一个叫“股武双贤”的微信好友 , 准备学习投资炒股 。 “股武双贤”把她拉到了一个微信群 。 群里每天都会发布股票分析导师的直播链接 。 晓君观察了几天 , 发现“主讲老师”所分析的股票都涨了 , 还有人赚了钱 。 在直播中 , “主讲老师”推荐了一个更好赚钱的平台 , 还称可以免费带着做 。
听到这 , 晓君也想试一试 。 报名后 , 她被拉到了一个只有14个人的小群 。 晓君加了刚入群的两个人为好友 , 询问他们的体验情况 , 两人均表示赚到了钱 , 也可以提现 , 让她放心玩 。 但充值要联系平台助理 , 将钱打到一个私人账户 , 由平台助理帮忙充值 。
晓君按照要求操作 , 下载炒股平台、注册账号、联系平台助理充值后 , 开始跟着“主讲老师”投资 , 赚了几笔后换了个“更厉害”导师 , 结果亏了一大笔 。 而“主讲老师”让她不要担心 , 称会带着她加大资金量 , 把亏损的钱赚回来 。
然而 , 同样的事情再次上演 , 晓君小赚几次后 , 又大亏了一笔 。 她开始觉得不对劲 , 网上搜索炒股平台 , 发现有网友发帖称被这个平台骗了 , 而且导师带她做得指数 , 也是不存在的 。 发现被骗 , 晓君立即赶到派出所报警 。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 , 晓君先后投资百万余元 , 其账户内尚有40余万元 , 但已无法取现 。
千里之外捣团伙 13名嫌犯悉数被抓
民警分析 , 晓君遭遇的诈骗 , 应为团伙作案 , 同伙之间分工明确 , 相互配合 。 当晚 , 武昌区公安分局从合成作战中心、刑侦大队、南湖街派出所等部门抽调警力成立专班 , 在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的指导下 , 连夜展开调查 。 经过排查 , 侦查专班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岗区 。
5月16日晚 , 侦查专班安排4名民警出差前往深圳 , 查找诈骗团伙藏匿地点 。 在深圳警方和腾讯公司守护者计划安全团队的协助下 , 民警很快确定诈骗团伙藏匿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附近某小区的4个不同房间里 。 经过一天的蹲守 , 民警确定了各个房间嫌犯数量 , 发现他们共有10余人 , 平常基本不外出 , 互相之间也不串门 , 吃饭主要是点外卖 。
侦查专班研究后 , 决定收网 。 但此时却发现其中一名嫌犯突然驾车前往惠州 。 侦查专班决定增派两路民警 , 一路前往深圳支援 , 另一路前往惠州 , 对该名嫌犯进行抓捕 。
18日晚 , 专班两名民警到达惠州后发现 , 嫌犯已经返回深圳 。 第二天 , 两名民警立即赶到深圳 , 参与对诈骗团伙的抓捕 。
经过研究 , 侦查专班制定了根据房间人数、先多后少的抓捕方案 。 21日上午11时许抓捕行动开始 , 抓捕民警先后在4个房间内 , 抓获黄某、柯某、吕某、袁某、杨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 , 当场查获作案用手机120余部、笔记本电脑17台及银行卡20余张 。 随后又根据黄某等人交代 , 在该小区另一个房间里抓获3名嫌犯 。 民警依法对银行卡内的20余万元资金进行了冻结 。
扮了导师扮“水军” 14人的微信群里有13个“托”
黄某等人到案后 , 专班民警立即开展审查 。 犯罪嫌疑人交代 , 该团伙头目虞某正在浙江省义乌市 , 其“徒弟”张某则还在深圳 。 专班民警立即组织民警兵分两路 , 调查虞某、张某行踪 。 22日 , 虞某、张某相继落网 。
经审查 , 民警发现 , 该团伙13人学历均在大专以下 , 此前也没有股票分析从业经历 。 今年4月以来 , 该团伙频繁发布股票分析广告诱骗受害人进入微信群及网络直播平台 , 并冒充股票分析师指导受害人在虚假股票平台投资 。 在受害人看来 , 资金损失是正常的投资亏损 , 但实际上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后台操控股票涨跌而造成的假象 , 犯罪嫌疑人称之为“割韭菜” 。
民警还发现 , 虞某诈骗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 , 虞某、张某负责提供虚假股票投资平台、租赁房屋 。 黄某等人则分别扮演导师、水军在群里发布消息 , 消除当事人的戒备心理 , 诱导其不断向平台注入资金 。 另外还有人专门负责“养号” , 即在非法获取的微信号朋友圈发布消息 , 让当事人添加微信好友后 , 无法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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