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又是运动休闲公园变身!云南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毁林造地调查( 二 )


山地徒步运动中心于2010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健康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建设完成 , 红河春天一期红河湖园于2011年12月竣工;红河春天二期高夫一品于2013年7月开盘 。
对外所谓的“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公园”项目就是已建的高尔夫球场、红河春天一二期别墅和高尔夫会所 。
据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显示 , 2017年1月国家部委联合公布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结果 , 云南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已整改到位” 。 根据整改要求 , 应退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的少量耕地 , 退出占用的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地 , 土地复耕、恢复植被后返还给原农村集体组织或原耕作(经营)者 , 消除防洪隐患 , 严格节水措施 , 规范取水行为 , 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然而 , 在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现场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 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不但没有退出占用的天然林和村民集体用地 , 进行土地复耕、恢复植被等 , 也没有返还给原农村集体组织、原耕作(经营)者;球场内反而有工作人员正在修剪维护草坪 。 另外 , 高尔夫球场内部分草坪上有栽种的小树苗 , 但主要球台运动区域依然保护完好如初 。
“红河春天别墅用地期限40年 , 还有30年使用期限 , 虽然目前高尔夫球场已关停营业 , 草皮仍在维护中;一二期别墅放心购买 , 不会被拆除 , 后期建设目前没有规划 。 ”红云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介绍也证实了该项目存在问题的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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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糊涂账”?
红河又是运动休闲公园变身!云南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毁林造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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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 。
调查发现 , 2009年3月20日弥阳镇温泉村委会白腊园村民小组(甲方)与弥阳镇人民政府(乙方)所签订的《林地租用合同》约定:弥阳镇人民政府一次性租用白腊园村民小组林地866.52亩;租用期限30年 , 自2009年4月1日起至2039年3月31日;每年每亩租金150元 , 每年租用费129978元 。
租用期内 , 林地所有权归村民小组所有 , 但弥阳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或者将租用林地出租给第三方经营;租用期间 , 弥阳镇人民政府不得毁损林木等等 。
弥阳镇政府一位不具姓名工作人员表示 , 关于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村租用土地、建设情况只有参与的领导清楚 , 作为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也不便多说 。
名义上是弥阳镇人民政府租用村民集体所有林地 , 实为红河度假村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所用而“代”签后再转租 , 另外 , 弥阳镇政府所租用800多亩林地已被红河度假村公司建设高尔夫项目毁损大半 。 合同中“不得毁损林木”的约定只能是掩人耳目而已 。 加之其他村民组所有土地 , 共占用2000多亩被毁损 。
2009年3月20日 , 以弥勒市国土局为甲方 , 以白腊园村民组、温泉村委会、弥阳镇政府为乙方签署的《征地协议》显示 , 该协议征用白腊园村民组望天田、旱地等14.28亩 , 每亩5万元、3万元不等 。
红河又是运动休闲公园变身!云南红河春天高尔夫球场毁林造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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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春天度假村项目 。
关于红河春天度假村项目土地利用和审批情况 ,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称 , 待汇报相关负责人后予以回复 , 截至发稿 , 没有获得任何回复信息 。
不但弥阳镇政府为其租用土地如此积极 , 弥勒市政府也倾囊资金相助 。 据调查 , 2009年7月27日 , 红河度假村公司与弥勒市(原弥勒县 , 以下同)政府签订了《红河春天健康运动休闲度假村项目协议书》 , 其中约定:弥勒市政府同意红河假村公司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地方税种县级留成部分自签订协议起前三年按先征后返的原则由红河度假村公司缴纳后 , 再按50%的比例返还 。
2010年 , 弥勒市政府下发《关于补助红河度假村公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 , 共划拨191351071.6元到红河度假村公司作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 。 弥勒市人民政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作出严格限制(只能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 并规定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的处置措施 。 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 , 1.9亿多元财政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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