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发布重磅!山东省招考委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 )


(二)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 完善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 健全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模式 。 各高校要科学合理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严格报名和考核程序 , 规范组织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 进一步促进科学选才 。 抓好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和公费农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 严格报名、录取、报到注册程序 , 加强高校、地方间的协调配合 , 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 按照高考标准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 扎实做好艺术专业全省统考和联考相关工作 , 优化志愿填报模式 , 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 我省2020年夏季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与2019年保持不变 。
(三)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 , 推动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 。 加大高职教育资源统筹 , 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招考规模 。 各地各校要深入总结高职扩招工作经验 , 针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岗职工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受教育状况 , 做好分类招生和培养工作 。
(四)加强改革条件保障 。 各地各校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31号)要求 ,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 , 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 , 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改革合力 。 要加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 ,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 全力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三、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一)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 。 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 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 , 且符合除户籍条件外其他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 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 各地要不断优化服务 , 细化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 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
(二)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 。 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实施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 扩大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比例 , 继续实施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 , 为农村及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更多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 。 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实施区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 有关市教育局负责考生资格复核工作 。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严格程序 , 明确责任人 , 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和身份的核查力度 , 切实把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
(三)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 。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 , 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 。 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 , 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 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 , 严格高中学籍管理 , 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 , 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问题 , 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
四、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一)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主动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 , 组织开展系统培训 , 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
各高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工作 , 并于6月6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 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 , 经省教育厅集中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分别发布 。 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发布的2020年招生简章和广告 , 应于10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邮寄至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07省教育厅窗口毛学民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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