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所有人,这些动物就别拿来当宠物了!涉嫌犯罪!【世界环境日】@所有人,这些动物就别拿来当宠物了!涉嫌犯罪!( 五 )

【世界环境日】@所有人,这些动物就别拿来当宠物了!涉嫌犯罪!【世界环境日】@所有人,这些动物就别拿来当宠物了!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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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侦办的一起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经查 ,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私自捕获一只鹰 , 转交他人(王某某)喂养 , 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出售 。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该动物为雀鹰 , 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贩卖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一只 , 即构成刑事犯罪 。 

 
目前 , 该案已由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动物园老板非法购买巨蜥用于观赏  
检察机关拟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巨蜥是现存蜥蜴类中体形最大的种类 , 在一些动物园偶尔可以见到这种濒危的物种 。然而 , 即使动物园饲养巨蜥用来观赏 , 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 , 也属于违法行为 。


2019年3、4月份 , 山东枣庄的章某在未取得养殖证及任何许可的情况下 , 通过微信联系刘某(另案处理)购买了3只蜥蜴 , 并将其养于自己承包的动物园内用于观赏 。后经鉴定 , 其中2只为蜥蜴目巨蜥科平原巨蜥 , 1只为蜥蜴目巨蜥科尼罗河巨蜥 。平原巨蜥、尼罗河巨蜥虽然在我国没有自然分布 , 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将巨蜥核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


案发后 , 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 , 引导补充完善证据 。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介绍 , “章某非法收购蜥蜴虽然未将其猎杀 , 但对生物多样性及环境生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由于3只蜥蜴系外来物种 , 不排除携带病毒的可能性 。”2020年1月14日 , 滕州市检察院在正义网发出诉前公告 , 拟对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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