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 二 )


集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全面提速农村改革步伐,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更大限度地转换发展动能和释放改革红利,是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转换期中面临的紧迫任务 。 
一是强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在进一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效激活贫困地区相对富余的农村土地资源,构建贫困地区新的发展动能 。二是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完成贫困地区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量化和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集体产权功能作用,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奠定重要组织基础 。三是强化农村经营方式改革 。以支持小农发展提升为重点积极探索入股、联营、托管等多种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同时对贫困地区带动产业发展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政策支持,积极探索与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相适应的农业经营方式 。此外,应更加精准地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累积政策,为贫困地区以多元化人才振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探索有效路径 。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郭晓鸣 廖海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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