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房地产税,悄悄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 )


由于趸交了“土地租金” , 所以在土地到期之前 , 全面征收房地产税是不合理的 。 如果强行开征 , 住宅类的就要有免征面积 。 比如每人有多少平米住宅 , 是不用交房地产税的 。 只有超过的部分 , 才用交税 。
但这种制度安排之下 , 其实征收不了多少房地产税 。 因为拥有多套房的家庭毕竟不多 , 中国人目前户均商品住房只有1.1套左右 。 这意味着 , 只有10%左右的房子需要交税 。
如此 , 开征房地产税就没有多少意思 。
要知道 , 房地产税是准备做地方政府“长期饭票”来用的 。 只有10%的房子交税 , 怎么能行?
但中国所有的房子 , 其土地都存在使用期 。 除了政府、学校、医院、公共设施、军队设施等公益性的之外 , 其他房屋土地到期之后 , 需要续期的时候 , 就是开征房地产税最好的时间点 。
到那时 , 可以把土地使用金转换为每年一次的房地产税 , 跟美国一样 。
所以说:这次“民法典”其实给开征房地产税 , 预留了一个“后门” 。
当然 ,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个预测 , 是否靠谱 , 大家可以见证 。 估计用不了5年 , 这个思路就会明确 。
仍然维持之前的看法:开征房地产税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 至于让绝大部分房子都交房地产税 , 需要等到所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都到期之后 。
但有一点 , 中国可能跟美国永远不同 。 由于我们的房价里包含了土地使用费 , 所以房价普遍偏高 , 这个价格体系已经形成 。 即便将来土地到期 , 改为房地产税 , 但税率也不可能跟美国一样 , 高达1%到2%左右 。
中国的房地产税率 , 只可能是“千分之几” , 甚至是“千分之一” , 才能让老百姓(603883,股吧)可以负担 , 才能不影响国民的消费能力 。
这一点 , 可以参考一下中国香港的房地产税(包括差饷、地租、物业税) 。 在香港 , 一套房子每月分摊的房地产税 , 大致相当于这套房子的物业管理费 。
这种税收标准 , 才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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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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