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自称私家侦探,多数是诈骗分子发布的诈骗信息

红网时刻讯(采访人员 郑涛 通讯员 江映贵)被告人王某自称“私家侦探”以可接受任何委托为幌子 , 骗取客户报酬 。 近日 , 经双峰县人民提起公诉 , 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十一万元 。
【被告人王某自称私家侦探,多数是诈骗分子发布的诈骗信息】被告人王某从2017年年底开始购买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 并找人在网上发布接受委托的帖子 , 声称可以为客户、录音、记录等详细信息 。 等被害人上王某 , 王某就和对方谈好价格并收取600—800元不等的定金 。 几天后 , 王某会再次被害人 , 告知被害人已经帮忙调查取证完毕 , 要求其支付尾款 , 实际上王某根本没有开展任何的调查活动 。 待被害人将尾款转账给王某或银行卡上后 , 王某就不再与对方 。 从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 , 王某通过上述方式 , 以“私家侦探”的名义诈骗多名被害人5万余元 。
【被告人王某自称私家侦探,多数是诈骗分子发布的诈骗信息】2019年5月4日 , 双峰县民警将王某抓获 , 现场扣押了其用于诈骗的作案工具 , 其中包括以他人身份证明办理的银行卡就有8张 。 据王某供述 , 这些银行卡是他为了实施诈骗在网上购买的 。
双峰县经认为 ,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 , 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 , 骗取他人钱财 , 数额巨大 。 同时 , 非法持有以他人身份证明开户的信用卡 , 数量较大 , 应当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罪追究其刑事 。 经开庭审理 , 双峰县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检察官介绍 , 国家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 在我国“私家侦探”的存在是不合法的 , 网站上所谓的“私家侦探”广告 , 多数是诈骗分子发布的诈骗信息 。 在此 , 检察官提醒 , 广大市民朋友如碰到这类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 不能寄希望于不合法的“私家侦探”更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信息 , 以防被骗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王某
王某 , 元朝人 , 苏州著名的漆匠 。
私家侦探
私家侦探:指政府机关以外从事民商事务调查服务的人 。 私家侦探机构:指公民或机构开办属于私立性质提供民商事务调查服务的机构 。 其中服务内容主要以财产调查取证、全国信息调查、人员行踪调查、网络诈骗调查、婚姻调查为主 。 我国尚无任何法律确立私家侦探的法律地位 , 因此私家侦探只是行使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权 。 私家侦探无法涉足刑事侦查活动 ,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机关特定工作人员 , 才具有刑事案件侦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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