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稳妥推进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 三 )


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期间 , 在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的前提下 , 允许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一定规模的市级体育赛事活动 。
按照国务院及体育总局关于疫情期间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有关要求 , 国际、全国和跨区域的体育赛事活动暂不恢复举办 。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 。 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位 , 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 在办赛过程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 , 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 , 强化落实“四方责任” ,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组织工作 , 确保万无一失 。
(二)强化赛事安全服务保障 。 赛事主办方应结合疫情防控部门指导意见 , 加强办赛风险形势研判 , 科学制定赛事活动组织方案 , 精准控制人员规模 。 赛事承办方要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发布的防控指引 , 做实做细各项联防联控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 , 完善赛事服务保障工作 , 确保达到防控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 。
(三)加强赛事活动监控监管 。 属地体育部门要对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情况进行监督 , 加强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 落实防控机制、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环境消杀、安全生产等方面措施 , 及时掌握进展情况 , 做到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 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
(四)加强体育赛事信息公开 。 赛事主办方或承办方应于体育赛事开赛的15天前 , 登录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赛事管理平台(https://www.bjcac.org.cn/) , 填报体育赛事的名称、时间、地点、主办方、承办方、人员规模等基本信息 , 并向社会公布 。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体育赛事基本信息的 , 应当在体育赛事开赛前 , 及时登录赛事管理平台填报变更信息 。
三、防控措施
(一)比赛场所
1.应选择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引》要求的比赛场所 , 开展体育赛事活动 。
2.比赛场所为室内场馆的 , 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 , 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 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 , 每次不少于1小时 。 同时保持排气扇等抽气装置运转正常 ,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 , 可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防控指引》 。
3.比赛场所内应准备充足的含酒精洗手液和卫生设施 , 对经常接触的物品(门把手、电梯、健身器材等)每日进行预防性消毒和定期清洁 。 在场次间隙 , 对比赛场地、竞赛器材再次进行消毒 。 具体消毒方法参照本市疾控部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实施 。
4.比赛场所应设置隔离线 ,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比赛场所 。 比赛场所内的各个区域要安排专人落实防控措施 。
5.赛事采访应设置专用的采访区域 , 根据采访区域的大小控制进出采访区域采访人员的数量 。 采访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 采访人员与被采访者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
6.控制观赛规模 。 设置专用观赛区域 , 观众保持1米以上间隔 , 观赛人数控制在30%以内 。 观赛区域设置专用的进出通道 , 避免交叉和近距离接触 。
(二)人员管理
1.比赛报名实行预约制 , 禁止现场报名 。 报名时应提供相关健康信息 , 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 参赛运动员为在校学生的体育赛事活动 , 应遵守教育部门及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措施 。
2.比赛当日 , 对赛事工作人员、参赛人员及观众应利用“北京健康宝”等平台 , 实行“绿码”准入制 。 严格落实体温检测 , 坚持实名登记、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 。 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 , 谢绝入场 。
3.除运动员处于比赛期间以外 , 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所须全程佩戴口罩 , 佩戴口罩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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