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提出200余万赔偿诉求( 二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爱国:
这个案件的复杂性是一个事件同时引起了两种不同法律的诉讼:一个是加害人(陈世峰)对于受害人(江歌)的刑事案件;另一个是加害人和受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刘鑫)和受害人(江歌)之间的特殊关系 。 第三人的某种过失是不是受害人死亡的一个原因所在 , 由此而导致了第三人对于受害人的赔偿义务 。 生命权 , 即你的利益受到侵害之后追寻法律的救济 。


  • 法院为什么在一审开庭之前召开庭前会议?
江歌母亲提出200余万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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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耿林:
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 , 法院可以在正式开庭之前 , 要求当事人做一些证据的庭前交换 , 目的是让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证据在开庭之前做一个整理 。 有哪些是认下来的证据 , 哪些是有异议的证据 , 双方起诉的主张 , 抗辩的主张 , 通过意见交换 , 起到对案件的证据和争议焦点的提前整理 。 这样有利于正式开庭的时候 , 案件顺利地展开 。

  • 江歌在日本遇害 , 国外司法机关调查得到的证据 , 能否在国内的民事案件中使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爱国:
由于涉及到国家之间时间、空间的距离 , 导致可能对国外的司法证据真实性存疑 。 按照司法惯例 , 通常是由所在国家的公证处提供一个公证说明 , 有了日本的公证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的认可 , 在国内就可以具有证据的效力 。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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