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九成:决不能让少年犯罪“合法化“边缘化"

据《新京报》6月5日报道:陕西蓝田县一小学女生小花(化名)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 。 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 , 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 , 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 。 蓝田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 , 由于4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岁 , 故不追究刑事责任 。宋九成:决不能让少年犯罪“合法化“边缘化"。宋九成:决不能让少年犯罪“合法化“边缘化"

校园犯罪少年化值得高度警惕 , 蓝田公安办案不合法要追查责任 。5月27日在学校下午上课时 , 因为课堂没有老师看管 , 4名男生把她连拉带拽弄到了男厕所后实施侵害 。 一名男老师看到小花从男厕所出来 , 询问后得知此事告知校方 。这是光天化日之下 , 明目张胆的校园内强奸 , 轮奸典型案件 , 是青少年犯罪年龄少年化又一典型 , 全国近几年少年杀人 , 抢劫 , 强奸犯罪时有发生 , 为社会敲响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教育的警钟 。这么明显 , 这么严重的轮奸强奸少女案件 , 蓝田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确显示“2020年5月27日 , 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 , 我局经审查认定 , 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 , 无刑事责任能力 ,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决定不予立案 。 ”公安局是人民安全的保护神 , 在人民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 , 蓝田县公安局确如此草率处理 , 让人伤心 , 让人失望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 , 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 应当负刑事这个责任 。这个案子不但是强奸案 , 而且是轮奸案 , 情节十分恶劣 , 所以蓝田县公安局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与要求 , 对犯罪人必须严格守法执法 , 立案判刑 。事发后事发后第二天 , 4名涉事男生已被转到其他学校 。 事发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 , 涉事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被行政警告 , 会为小花转学提供一切便利 。四名犯罪人一是公安局不予立案 , 二是校方一天之内就办好转学手续 , 可见四名犯罪人有深厚的社会背景 , 决不是一般普通家庭的子弟 , 这些高衙内花花公子式的人物决不能逍遥法外 , 必须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亊责任 , 必须追究其家庭背景及公安校方联手包庇共同作案的法律责任 。如果这么严重的案件不去作出公正处理 , 不但是对受害人及家庭的人身权力受到打击与侵犯 , 也会引起社会公众强烈不滿 , 更会怂恿犯罪人员肆无忌惮 , 继续作案害人 , 危害社会 。开展广泛的社会法律教育和严格的校园道德教育已刻不容缓 , 陕西者西安市应该以此事为借鉴 , 全面开展一次社会 , 校园法律道德教育 , 防止青少年犯罪“合法化”“边缘化”无人管教自由化!作者:宋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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