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底前对个体工商户 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山东年底前对个体工商户 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新华社济南6月6日电(采访人员 王阳)山东省政府办公厅6日发布促进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等发展的十条措施 , 以增加就业 。其中 ,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山东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 , 在地方权限内 , 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
在延长房租减免方面 , 山东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 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 , 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
为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 , 山东要求各县(市、区)在6月15日前 , 制定摆摊经营区域、时段的负面清单 , 并向社会公布 。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山东给予其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
在加强信贷资金支持方面 , 对保持现有抵押担保状态不变、承诺就业基本稳定的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 , 山东允许其在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延期 , 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 免收罚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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