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28年房子”现住户已搬离:搬出并非认输,质疑原房主炒作!( 二 )


对于知情邻居称起“撬房入住”的说法 , 林先生表示很离谱 。 他强调自己不是不讲理的人 , 如果房子最终证明是张女士的 , 将一同协商解决 。
律师表示 , 如果该房产属于张女士所有 , 里面的住户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 若达到犯罪立案的标准 , 该住户就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 产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追究租户近几年住在这个房子 , 应当支付租金的赔偿责任 。
网友评论
然而 , 对于林先生的这番新说法大多网友似乎并不接受 。 相关报道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的指责和质疑 , 且点赞数不少 。
“忘记28年房子”现住户已搬离:搬出并非认输,质疑原房主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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