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福建龙岩新罗:再审检察建议为申诉人正名免责
“谁在担保书上冒签了我的名”
龙岩新罗:再审检察建议为申诉人正名免责
本报讯(采访人员张仁平 通讯员吴素琼 蔡琳玲)房子被查封 , 工资被冻结 , 动车坐不上 , 飞机乘不了 。家住江西的潘某自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 , 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
尝到了“一日失信处处受限”苦头的潘某 , 走进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 , 申请监督原审判决 , 还他清白:“担保书上的名字不是我写的 , 为什么要还这个不明不白的债务?”日前 , 该区法院采纳检察建议 , 开庭再审 , 判决免除潘某1600万余元的担保责任 。
2017年5月 , 潘某突然收到新罗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 , 发现自己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他赶紧前往法院查询 , 这才得知自己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中的保证人 , 在“担保书”上签了名 。
正是这份有签字的核心证据 , 他要对原审原告某挖掘机制造有限公司诉九江某商贸公司等被告1600万余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同年7月 , 潘某以未曾收到该案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 且“担保书”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写为由 , 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认为潘某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 裁定驳回了再审申请 。
2018年4月 , 潘某来到新罗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大厅 , 向工作人员递交了监督申请书 , 请求检察机关对原审生效判决进行监督 。
受理该案后 , 检察官迅速向法院调阅诉讼卷宗 , 依法向涉案人员开展调查取证 。对本案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核实后 , 根据潘某申请 , 2018年6月 , 新罗区检察院依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 。经鉴定 , 担保书上潘某的签名确非其本人书写 。
【潘某福建龙岩新罗:再审检察建议为申诉人正名免责】随后 , 该院将司法鉴定意见书分别送达给潘某和原审原告 , 双方对司法鉴定意见书均无异议 。同年8月 , 新罗区检察院认为 , “担保书”中保证人处签名“潘某”非其本人所写 , 潘某亦未委托别人签字 , 该证据系伪造 , 原审判决有误 。据此 , 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两个月后 , 法院裁定再审该案 , 立即中止对潘某的强制执行并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近日 , 法院对该案再次开庭审理 , 在庭审过程中 , 原审原告及主债务人九江某商贸公司当庭表示 , 免除潘某在全案中1600万余元的担保责任 。
“非常感谢检察官帮我澄清事实 , 让我免除了本不存在的担保责任 。”日前 , 潘某再次来到新罗区检察院 , 向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他同时表示 , 对原一审判决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及精神压力 , 他将另行主张赔偿 。
张仁平 吴素琼 蔡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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