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关于继承,民法典的这些新规你需要了解( 二 )


【说法】此次民法典继承编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设立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在列举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五种行为的同时,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宽恕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 。”王轶认为,“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
为“老有所依”提供更多选择
【案例】老张是一名孤寡老人,膝下无儿无女,也没有可以托付晚年的亲戚朋友 。在此情况下,老张决定同某养老院签订协议,由养老院负责照料自己的晚年生活,自己去世后财产全部留给养老院,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呢?
【说法】民法典在现行继承法基础上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明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王轶介绍,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是现行继承法认可的一项法律制度 。民法典扩大扶养人范围,一方面反映出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对老年人自身意愿的尊重,以及法律对实现“老有所养”目标的积极助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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