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货中货佯装变身小货 司机被一次性记18分罚款8000元

半岛采访人员 刘玉凡 通讯员 史萌萌
【中货中货佯装变身小货 司机被一次性记18分罚款8000元】中货中货佯装变身小货 司机被一次性记18分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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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下午四点左右,胶州湾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营海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崭新的悬挂鲁G临时号牌的中型载货汽车驶入收费站匝道,车门上显示的车辆核载总质量为4495KG,与称重质量12560KG差距悬殊,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进行仔细检查 。
通过检查,民警发现此车的登记信息虽为“轻型自卸货车”,车门喷涂着“总质量4495Kg”的字样,但在车辆出厂铭牌上明确写明“最大允许总质量10000Kg”,实际为中型载货汽车,驾驶员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随后,细心的民警在车门喷涂位置发现油漆颜色有些异常,用手一扣,竟然撕掉了一大块胶布,里面露出了“总质量10000Kg”的字样 。经称重,此车还存在超载50%以上不足100%的违法行为 。
经过民警了解,驾驶员付某的准驾车型为C1,按规定不能驾驶中型货车上路行驶 。当日,公司经理李某将此车交给付某,要求其把车送至浙江杭州,并顺路载运了一批货物 。作为驾驶员,在开车前有义务对车辆的信息进行核实,如果没有尽到义务而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在开车之前,付某并没有核实车辆的信息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付某将因高速公路上伪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5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将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还将因超载50%以上不足100%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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