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节节高律师事务所|七旬老人聚会签“醉酒免责条款”律师:不能免责



河南节节高律师事务所|七旬老人聚会签“醉酒免责条款”律师: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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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节节高律师事务所|七旬老人聚会签“醉酒免责条款”律师:不能免责】

案情
20余名七旬老人组织同学聚会 , 因担心有人酒后出现意外 , 大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 , 称参加聚会将量力而行 , 如果出现意外与他人无关 。 该承诺书还包括“如果我搭乘了同学驾驶的车辆发生意外 , 那是我自己要求搭乘的 , 没有人邀请我 。 车辆的所有者和驾驶者已经事先向我说明了风险 , 我表示甘冒风险 , 要求搭车、责任自负;我自愿参加各种形式的同学聚会 , 包括但不限于聚餐、结伴旅游、自驾游、结伴避暑等等 , 因为参加这些活动产生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乘坐、疾病、餐饮、游乐等原因受到伤害 , 我同意承担和接受所牵涉的伤害风险 , 并永远免除活动所有其他同行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果我携带老伴参加同学聚会 , 老伴也要遵守以上承诺;我已经向我的法定继承人告知了我的如上承诺 。 他们表示理解和认可我的承诺 。 若有意外事件 , 他们必须尊重我的承诺 。 我要求我的法定继承人和亲友履行对我的承诺的认可 , 不得向参加同学聚会的任何人提出任何要求 。 不得打扰我的同学们的平静生活 。 ”等事项 。
该承诺书被曝光后引发热议 。 一时间很多人效仿 , 但签完承诺书就能免责了吗?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 。 律师:不能免责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不违背公序良俗 。 ”因此 , 成年人在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 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 , 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 , 作出的意思表示 , 是合法有效的 。 但需要注意的是 , 相关的法定义务 , 并不能因为作出该承诺而免除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在聚会中受到损害或者突发疾病 , 作为聚会的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 作为同行的人有救助义务 , 并不能因为这样一份口头或者书面的声明而免除责任 。 ”所以 , 此份《活动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虽然合法有效 , 但是参与者的法定义务并不能因此免除 。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合同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也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所以 , 就算签了“醉酒免责条款” ,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酒后遭受损伤或者死亡的 , 共同饮酒人存在过错的 , 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并不能免责 。
如果聚会中有人酒醉且丧失自我照顾能力 , 同饮者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 。 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 , 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 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
所以 , 醉酒免责声明并不能免责 。 同饮需谨慎 , 同饮酒者要做到不劝喝酒 , 阻止多喝 , 护送回家 , 通知家人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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