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业内热议创业板上市标准 凝聚共识促改革落地( 二 )


有机构投资者持不同观点 , 认为在推进增量改革同时 , 不能忽视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实际情况 。 深圳一私募基金合伙人表示 , “创业板投资者结构与港股市场不同 , 前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 , 后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 这就决定了两个市场的投资者在风险承受能力、对公司基本面判断上有极大的不同 。 ”
“不妨用一年过渡期 , 给市场一个逐渐接受的过程 。 这是平衡好存量市场和增量改革的稳妥办法 。 ”该私募基金人士表示 。
据了解 , 征求意见稿提到 ,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 经证监会批准 , 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 为下一步改革完善上市条件预留空间 。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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