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井盖频繁被盗,市政公司:曾一天内丢失三十余个

近日 , 西安市灞桥区市政工作人员发现 , 灞桥区柳亭路附近的多个井盖被盗 。 有时工作人员刚换上新井盖 , 不久后又被偷走
6月9日上午 , 西安市灞桥区市政养护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 6月1日至6月6日 , 辖区内每天都有井盖丢失现象发生 , 最严重的一天丢了三十多个 。 为防止市民不慎掉落 , 市政管理公司“随丢随盖” , 但“头一天刚盖上第二天就又丢了” 。
目前 , 西安市灞桥区市政养护管理公司已于6月6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 派出所正通过调取监控排查嫌疑人 。
前述工作人员称 , 6月6日市政公司报案至今 , 灞桥区内未再出现井盖被盗现象 。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公安部于2020年印发《关于办理涉窖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提到盗窃井盖的相关惩处方法 。
【西安市灞桥区井盖频繁被盗,市政公司:曾一天内丢失三十余个】《意见》指出 , 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 , 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 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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