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治疗吉林长春: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每年有20天护理时间( 二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应当按照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 同步建成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 , 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
人才培养
【住院治疗吉林长春: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每年有20天护理时间】符合条件毕业生从事养老
可获入职奖励补贴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就业 , 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高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给予入职奖励和补贴 。鼓励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根据老年人的需求 ,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 , 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
服务优待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外埠老年人
同享优待
老年人持身份证、优待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优待服务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 。 老年人可享受下列优待(优惠):
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轻轨客车、地铁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实行费用减免 , 对未满65周岁的老年人实行优惠乘车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 。 对行动不便的就诊老年人免费提供担架、推车、轮椅、开水、纸杯等助老服务设施 。 鼓励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 , 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义诊服务 。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馆(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 , 应当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 。 鼓励场所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 。公安机关为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时 , 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采集指纹、拍照、送证等便利服务 。
适老设施
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支持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 支持居民开展既有住宅的适老性改造 。 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自愿进行家庭设施适老改造的 , 由各级政府酌情给予资助 。老年学习活动场所、老年教育资源应当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属于特困供养的老年人和低保边缘户的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 , 给予学费减免 。
法律责任
不赡养、干涉老年人婚姻的都不允许
违反本条例规定 , 不履行赡养老年人义务 , 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 , 由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 , 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 ,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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