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内蒙古一落马厅官受审:受贿、私藏弹药、充当保护伞

6月8日 , 兴安盟中院对兴安盟检察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剑平犯受贿、私藏弹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
被告人肖剑平退休前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 。 曾任通辽市政府秘书长兼通辽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 公诉机关指控 , 被告人肖剑平利用职务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75万余元 , 数额巨大;被告人肖剑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 私藏弹药 。 应当以受贿罪、私藏弹药罪数罪并罚 , 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肖剑平认罪认罚 , 并自愿签署具结书 。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 减少人员聚集 , 决定利用互联网法庭庭审系统审理该起案件 。 庭前 , 合议庭多次会商案情 , 对案件事实、性质及量刑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 对庭审提纲进行反复斟酌 , 力求在全面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 , 充分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价值 。
被告人肖剑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 自愿认罪认罚 。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
肖剑平 , 男 , 蒙古族 , 中共党员 , 1955年5月出生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 , 研究生学历 , 曾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厅级) , 2019年10月被查 。
今年4月 , 肖剑平被开除党籍 。
通报称 , 肖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背离初心使命 , 丧失理想信念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礼品、礼金 , 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生活作风腐化 , 造成不良影响 。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 , 肖剑平曾收受通辽“教父”级黑老大易连峰的钱财 。
据披露 , 易连峰曾向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 , 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 , 肖剑平等厅级干部行贿170余万元 。
【法律内蒙古一落马厅官受审:受贿、私藏弹药、充当保护伞】易连峰逢年过节必向辛金山、肖剑平等主要领导干部送去大量现金、礼品 , 曾给辛金山兴建农庄、给其女儿免费办婚礼 , 常年在新世纪大酒店洗浴中心为辛金山、肖剑平、通辽市副市长许亚林等人提供免费洗浴服务 , 甚至指派其手下到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大肆赠送购物卡、代金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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